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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跑條款」掀論戰!蔡正元「無限期支持」:什麼鳥社會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8年12月19日04:33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9日04:33 •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 20 歲林姓男子從燒烤店下班後,幫母親開車送貨,途中精神不濟撞上路邊 4 輛法拉利跑車,賠償金額逾千萬,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引發熱議。對此,金融界人士張晉源在臉書發文,呼籲政府制定「超跑條款」設賠償上限;國民黨政策會前執行長蔡正元也在臉書上表態「無限期支持」制定超跑條款,但律師林智群則持不同的看法。
張晉源昨( 18 )日在個人臉書上發文,台灣貧富差距變大,天價超跑變多,一般人不小心擦撞,不止賠不起生活還會陷入困境,「有錢開超貴的車不該成為其他人的恐懼。否則台灣會變成有錢橫衝直撞,沒錢滾到旁邊去的鬼地方!」呼籲政府應該制定「超跑條款」,非刻意碰撞應設賠償上限,並請支持此看法的網友在留言處 +1 。

▲張晉源臉書全文。(圖/翻攝自張晉源臉書)
PO 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表態支持,連蔡正元也在個人臉書上發文,表示「無限期支持快速修法」,直言「台灣貧富不均已經到了不像話的地步,富者超跑好幾輛,貧者機車都捨不得換新」,機車騎士就算不是故意撞超跑,但保險公司卻會讓騎士不只破產,還會活不下去,大呼「這是什麼鳥社會」,他認為,「凡是非故意撞損超跑」應設定賠償上限,超過的部分由保險公司和超跑車主自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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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臉書全文。(圖/翻攝自蔡正元臉書)
但也有人持相反意見,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認為「基本上,這個是投保超額保險,就可以避免的法律風險。」而且《民法》損害賠償法理就是完全賠償,「不管弄壞超跑或普通車,就是要回復原狀或賠償,賠償金額要考慮折舊,並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如果要搞一個特例,是沒必要的,且「其實已經有制度(超額保險)可以有效消彌法律風險,實在不需要動輒修法的!」林智群認為,法律影響層面很廣,若大眾針對個案,覺得結果不合理就想修法,還是有可能產生不合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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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臉書全文。(圖/翻攝自林智群臉書)
「超跑條款」也掀起兩方大論戰,有網友持贊同意見,有網友則認為「所以被撞活該?超額幾千保不起?笑死人」、「這次幸好你恍神只是撞到超跑,下次恍神撞死一堆小朋友,也要定賠償上限嗎?」、「如果是違規撞上正常行駛的超跑賠死剛好而已,別把自己違規需要承擔的風險加諸在別人身上」、「台灣人的水準只有這樣?去撞別人的車然後叫車主買單,只是因為他的車太貴?」

▲ 4 輛法拉利跑車維修費共計約 1200 萬元。(圖/編輯中心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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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
  • 柏羽
    這社會已經沒有是非對錯了嗎? 如果今天是疲勞駕駛撞死3個人, 輿論風向就不是這樣了吧! 可以同情他的處境,但基本的責任判定還是要有的 一聽到超跑就先仇富,先判車主死刑再說
    2018年12月19日04:50
  • Jack Liu
    超跑撞死人有賠比較多嗎?
    2018年12月19日05:12
  • 黃曼蒂🐰
    房子太貴買不起,只買得起車錯了嗎?
    2018年12月19日05:36
  • 與其這樣不如强制超跑車主加保超額險,限制上限的話以後大家看到超跑都不保持安全距離,反正撞了賠的起,這樣對超跑車主也不公平,開超跑被撞他們也不願意啊!還是得回歸法律層面,畢竟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2018年12月19日05:31
  • 林曉慶
    幹!貧富差距擴大 本來就是世界共同面臨的問題 國外已有出書專門討論全球這嚴重的問題 台灣政府不去正視治本之道 反而搞一些狗皮藥膏的補丁 這就是台灣狹隘的眼界
    2018年12月19日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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