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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三生遭霸凌4樓墜下案 洪慈庸:學校知情不報 請教育局開罰

新頭殼
更新於 2019年04月25日14:49 • 發布於 2019年04月25日14:49
洪慈庸臉書發文表示,霸凌案學校知情不報,請教育局依性平法開罰。   圖:擷取自洪慈庸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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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北區一所國中發生校園霸凌事件,一位男學生因為受不了煎熬,從4樓跳下,導致雙腳開放性骨折,而且學校還堅持學生受傷原因不能寫霸凌,而是「失足意外墜樓」。案子經由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介入之後,晚間有最新發展。洪慈庸在臉書上發文表示,這個案件已經直接啟動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而且教育部承諾,學校若有失職就會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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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在這個月22日,臺中一所國中劉姓三年級學生因為不堪同學霸凌,從4樓跳下,導致雙腿受到嚴重的開放性骨折。然而不止如此,事件發生前,學校和老師都有機會阻止這起悲劇發生,但都沒有妥善處理,甚至家屬在申請學生保險理賠時,校長和家長會還要求原因不能寫霸凌,要改成「意外」。整起事件由受傷學生的親人將過程po上「爆料公社」後才被重視。

時代力量的立委洪慈庸後來在臉書分享了這則新聞,並請相關單位積極了解與處理,這則po文也引來受傷學生的母親留言,表示她跟家人真的很無助,需要洪慈庸的協助。

洪慈庸晚間在臉書發文,交待最新進展。她說有兩件事要跟大家報告,「第一,剛接到國教署消息,台中國中生遭性霸凌的案件,確定依我們訴求─直接啟動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也就是不用花時間等霸凌小組調查完才決定是否進性平程序。第二,「潘部長說若失職就懲處,好,這件事請相關單位先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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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說,一開始質疑性平調查為何今天才啟動,沒想到國教署回說「見報視同通報」。「這孩子22日(3天前)墜樓重傷,據家屬陳述,更早前就向老師求助,校方都未知悉?今天媒體報導前都沒人通報?」她更舉出《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的規定,表示校長、教師、職員、工友一知悉疑似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事件,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學校和地方教育局。

「法條不是放著好看的,如果知情未報,沒什麼好說,已經違法,請教育局處份開罰吧。」洪慈庸po文最後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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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3
  • 裘奈若宥
    學校里霸凌事件從沒有解決問題,法條與開罰如果真有用就不會發生此事件了,開罰對於已被嚴重身心傷害的人是無法有幫助的,真心希望學校反霸凌事件的法條能夠成為給學生們一個真正的保衛身心的機制,還給學生們一個好的就讀環境,更希望能夠讓霸凌者自身也要受體會要真切去理解霸凌別人就是多麼不可為之的想法與行為。再此希望教育局能夠很落實的執行處理霸凌事件。
    2019年04月26日05:47
  • 先拿校長開刀吧!
    2019年04月26日05:42
  • 婉溶
    身為一個家長我家也有一位小孩受害這件事沒有辦法解決每個學校 從校長到組長到老師都希望息事寧人前面敷衍你會處理事情到最後都是你家小孩有問題
    2019年04月26日04:53
  • ping quei
    個人在此呼籲: 各位台中市「雙十國中」的家長,您現在要做的就是儘速將您的小孩“轉學”; 由於台中市「雙十國中」的校長以及老師的“不作為”,造成有學子被霸凌而跳樓…… 情境1: 甲:在n年後就讀「建國中學」遇見新同學乙,你哪個國中畢業的?乙:「雙十國中」……甲:你台中人,對吧! 乙:你怎麼知道?甲:記得“108年”台中市「雙十國中」發生學生因校長以及老師的“不作為”而跳樓輕生……嘿!你好!謝謝,再聯絡,請現在不要跟我講話…… 說真的,現在心裡“毛毛的”有什麼樣的老師以及校長所教出來的學生真的“讓我感到恐懼”…… 情境2: 甲在N年後就讀「台灣大學」遇見新同學乙…… 甲問乙你是哪裡的人,乙:台中市。甲:你一定是台中市「雙十國中」畢業的,對吧? 乙:你是怎麼知道的?甲:記得“108年”台中市「雙十國中」發生學生因校長以及老師的“不作為”而跳樓輕生…… 嗨!你好!謝謝,再聯絡…… 請你現在不要跟我講話…… 說真的,現在很反感“台中市人”自「國中」就出流氓…… 台中市不愧為「流氓的故鄉」……
    2019年04月26日04:47
  • 明·YOSHI·
    他x的,這個洪支X巴選舉到了,又出來找題發揮。弟弟死了,這次又要哭別人兒子。 真的是,很靠北。
    2019年04月26日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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