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都會突然接到房仲業者打來的電話,詢問「有沒有房子要賣?」、「這裡有適合你的物件,要不要來看看?」讓民眾不免感到疑惑,房仲業者到底為何能有民眾個資?刑事局警方查出新北市溫姓、林姓男子專門販售、安裝一款號稱是房仲神器,擁有全國人民個資的「小白機」,裏頭有1億多筆屋主個資被洩漏,日前刑事局逮補溫、林2嫌後,本月再逮涉嫌購買使用的62名房仲業者,全案訊後依違反個資法移送法辦。
據了解,55歲的溫姓男子和41歲的林姓嫌犯,曾經擔任過房屋仲介,2人認為如果能取得大量屋主個資,將有助房仲業者開發客戶及查詢屋主電話、住居所、聯絡電話等資訊,有利業務推展。溫嫌聲稱某次幫人維修電腦時,就發現了一套資料查詢系統,認為有利可圖,便自行研發另一款個資查詢程式「People系統」,俗稱小白機,透過網路搜集個資及利用房仲身份向各社區大樓索討住戶資料後,再販售給其他房仲業者。
各家房仲業者還可以依照需求不同,購買有該系統的筆電,大約5萬元,而購買主機約3、4萬元,若只安裝系統則是8千元,犯嫌甚至稱聲可以固定更新資料與進行保固。警方調查發現,該系統可利用姓名、身分證字號或地址進行模糊比對查詢,輸入查詢條件後,就能查出屋主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電話、公司名稱、戶籍地址等項目。
犯嫌為了規避警方查緝,行事相當低調謹慎,要向他購買資查詢系統者,還必須先提供名片,以驗證身分是房仲業者,且見面洽談購買事宜多在速食店、咖啡廳等不易引人注目之公共場所,2人共售出60套不法個資查詢系統,獲利三、四百萬元。
刑事局今年4月已將溫、林2嫌拘捕到案,近期再針對購買使用者與105處可能存放不法個資查詢系統的地點進行追查,動員24個警察分局近200名警力,同步搜索、拘提,共查緝62名房仲業者到案,並查扣安裝該程式的電腦設備61台、手機65支。
警方表示,房仲業者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19條及第20條規定,應符合特定目的,並於特定目的範圍內為之。如果違反規定,擅自對外不當流通使用,按照《個資法》第47條規定,主管機關可處5至50萬元罰鍰。要是有對個人資料的蒐集行為,依《個資法》第19條第1項暨第41條處罰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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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淵 炒房炒地,天怒人怨,無良房仲更是可惡,會有報應的
2021年08月18日16:43
C S Y 認識很久的房仲業在之前個資法上路前就說過,他們這麼大的公司早就買好資料了!甚至在地政的資料上瘋狂的下載存檔,通通都在公司的資料庫裡面。
你看過甚麼房子,買賣過什麼案件,他們仲介業通通都存檔,連你介紹誰買賣,跟誰有甚麼關系,幾支電話號碼,屋主特性,長像,看屋習慣跟心態,通通都有記錄,甚至房仲自己手機內裝的公司內部系統通通都有,一覽無遺啊…
不可能才那幾十個啦!
應該把市面上的大房仲總部都抄了,保證更多!
2021年08月18日10:47
Inaka伊納加 這種人才沒去做實價登錄平台真可惜
2021年08月18日09:51
佳 我遇到永 慶的房仲很厲害,我剛搬好新家,他就馬上找到我家,我很肯定我左右鄰居不知道我搬去哪,屋主連戶口搬遷也沒有,我真的很納悶,他為何找得到我家,問房仲他說用公司系統看到的,一看就知道是菜鳥,推出來擋
2021年08月18日08:28
昱佳 罰太少
2021年08月18日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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