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社會住宅計算標準公開透明 內政部籲請南北均衡共同努力達成

行政院
更新於 01月08日07:32 • 發布於 01月08日02:51

【本文由內政部提供】

有關1月4日報載某總統候選人質疑直接興建社會住宅達成數的認定標準等不實報導,內政部嚴正表示,依據陳報行政院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直接興建社會住宅達成戶數的認定標準,包含既有、新完工、興建中與決標待開工,與該總統候選人計算臺北市社會住宅推動兩萬戶的標準一模一樣,此標準從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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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去(112)年底,社會住宅總計達成16萬2,583戶,其中直接興建9萬4,043戶,包括興建中3萬8,518戶,另包租代管6萬8,540戶,112年在中央與地方政府努力下,一共增加4萬9,454戶社會住宅。且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已涵蓋全國22縣市,臺灣本島19縣市也都有包租代管社宅推動,依照既有的進度與量能,8年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可在今(113)年底前順利達成。

內政部指出,臺北市政府推動的社會住宅109年底達成數為1萬8,915戶,但截至112年12月底達成數僅1萬9,902戶,4年來只增加987戶;臺南市政府在105年即著手興辦小東路社會住宅,也將在114年1月底完工,另採取多元方式推動,包括公辦都更永康區精忠二村、仁德區二空新村AB區、東區平實營區一、二期、中興新城、自強新村7案1,014戶、獎勵民間捐建永康區康橋段448戶,及都更容獎回饋九六新村社宅250戶。此外,國家住都中心以多元方式推動在地既有台糖歸仁學苑社會住宅,已入住2百多戶,目前臺南轄區內包括中央與市府興辦社會住宅,4年來積極推動大幅增加至8,211戶,興建中3,153戶,更已有入住戶,總戶數已超越7,000戶目標值。

而臺南市社宅包租代管也不遑多讓,自107年推動以來,已從一開始的累計媒合數120戶,成長至112年的6,349戶,成效顯著。進一步比較臺北市及臺南市辦理情形,臺南市各年累計媒合數增長率普遍優於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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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強調,政府將持續興辦社會住宅及社宅包租代管,並搭配租金補貼等多項居住協助政策,籲請南北均衡繼續推動此社會住宅的重大社會投資,讓國人享有可負擔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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