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被指起立聽中國國歌遭懲處 臧幼俠3點聲明嗆告:違誤處分難苟同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8小時前 • 發布於 8小時前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國民黨前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8月赴香港出席「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活動,席間疑似唱起來聆聽國歌,經約詢本人後,國防部今(15)日決議停止臧幼俠領取5年月退俸的75%,並追繳註銷領取的獎章及勳章。不過,臧下午透過律師事務所發出3點聲明駁斥,強調並無起立聆聽中國國歌之事實,而且有錄音、錄影可資為憑,不容混淆,而且將訴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臧幼俠赴港參加活動聆聽中共國歌,行為被認有損國家尊嚴,國防部已於9月25日約詢,10月上旬會與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審查;退輔會主委嚴德發本月9日前往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詢前受訪回應,臧的國防部原服務與主導相關單位,完成調查後,5年要扣50%或100%,扣除比例交給退輔會,他們會來執行罰款工作。

臧幼俠聲明全文。(圖/臧幼俠提供)

國防部今日公布,就案情、當事人陳述及委員相關意見充分討論後,臧員因出席大陸地區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確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決議裁罰「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給與之百分之七十五,溯自行為日113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 (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 」。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不過,遭指聆聽中國國歌的臧幼俠十分不滿,他下午透過「永慶法律事務所」發表3點嚴正聲明,第一,本人今日接獲活防部1130277527號函略以:「台端臧幼俠君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型為,本部處以5年停止領受月俸給予百分之75,並追繳註銷附件所示及其執照,……..」云云在案。

第二,臧幼俠澄清,查究諸前函指述本人違反兩岸人民條例乙節與事實不符;茲本人已先後於113年9月25日及10月9日前往國防部所屬相關單位,乃至國防部親自到會說明,並提供文字書面說明,可供參處!

尤以約談及陳述意見時,已明確表示全般原委,毫無「起立聆聽中國國歌等行為」之事實,有錄音、錄影可資為憑,不容混淆!今國防部未能究明事實,在毫無具體事證、遂至處分文內猶未附具相關事證,足供互核下所為前這處分,已然違誤,若此恣意侵害本人多年軍功勳獎、清正廉明及為國民榮辱與共之處分,難能苟同。

第三,爰為確認個人權益,並示清白,當即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救濟,並發表聲明如上,且訴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689
  • Han
    沒事為什麼要參加那種活動?
    7小時前
  • Po
    你他媽領台灣的錢去一個要消滅中華民國、消滅台灣的敵國聽訓,回來才被砍75%五年是在哭夭啥?沒砍你終生俸還追討以前你領過的錢已經便宜你了,你在你聽訓的中國做同樣的事試看看,你人早就永遠消失、全家家產直接被抄家,粉紅還要刨你祖墳! 還好意思在這哭夭一堆?
    8小時前
  • Kevin
    這樣的判決真的很不好 應該槍斃才對
    7小時前
  • 徐瑞壕(榮燦)458
    讓中華民國台灣國軍榮譽盡喪! 你有什麼資格繼續領退休俸? 嗆泥老木老機掰⋯⋯ 燒掉你的健保卡身分證因為你沒資格!淦
    7小時前
  • Show
    台灣沒有企圖顛覆國家政權這條罪,不然就能像對岸一樣,想扣誰就扣誰,扣到關到死或直接槍斃,這樣就不會有人愛亂跑了😏這些老不死的,拿著國家的俸祿,飛去跪拜舔對岸,早就該立個法來管管了,看是要強制送中國,不給回台灣,還是要繳回中華民國所給予的俸祿,不然就是回國關到死(不划算)再嚴重的就直接槍斃(個人覺得最省時省錢
    7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