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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送審首個追加減案 8件未獲同意

澎湖時報
更新於 07月28日13:21 • 發布於 07月28日22:00
縣府送審首個追加減案 8件未獲同意

(記者李三祿報導)議會臨時會審議澎湖縣政府送審34議案,通過33案、擱置1案。第一個追加減案修正通過,其中有8個案未獲同意,包括不同意縣府追加辦公大樓新建工程先期規劃費1,650萬元,分述如下:

1、縣府新辦公大樓工程先期規劃作業,不同意追加1,6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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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補助823戰友協會團體活動經費,不同意追減9萬6,000元。

3、嬰幼兒常規疫苗、流感疫苗及其他疫苗分攤款,不同意追減250萬元。

4、專業助理1人(學士第一階)辦理整合型口腔健康計畫,不同意追加60萬2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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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專業助理1人(學士第三階)辦理整合型心理健康計畫,不同意追減64萬4,247元。

6、專業助理1人(學士第六階)辦理整合型心理健康計畫,不同意追加76萬9,488元。

7、行政督導7等1階1人辦理早療綜整業務,不同意追減27萬3,040元。

8、行政督導7等5階1人辦理早療綜整業務,不同意追加32萬5,512元。

另外同意墊付建設處第8案「墊付經濟部能源署補助縣府辦理「國有不動產提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收益」案,經費19萬8,601元(中央補助)。

議員劉陳昭玲表示,經濟部能源署補助縣府再生能源之收益回饋,主要是彰化縣所設置之海龍3號離岸風電場域,與本縣海域有21%重疊所分配之回饋金;這筆收入應該力求公平,諸如分配方法,對鄉市使用方式等,似乎不該由縣府獨得。

遭議會擱置的第18案,是工務處請求墊付辦理「雙湖園水資源回收中心-除磷功能提升」,經費141萬8,000元(縣籌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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