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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評:監察院不是陳菊護航民進黨的側翼

風傳媒
更新於 05月29日23:20 • 發布於 05月29日23:20 • 主筆室
監察院長陳菊把「合議制」的監察院搞成「首長制」。(柯承惠攝)

立法院在喧鬧聲中完成「國會改革」相關法案三讀,一如預期,民進黨團揚言一定會聲請釋憲,行政院表明會依憲法程序提出覆議;好笑的是,監察院也湊一腳,發表措詞強烈的「嚴正聲明」,指責立法院通過的法案違反權力分立,言下之意,立法院侵犯監察院「專屬」之調閱及調查權;隔日,國家人權委員會再發一道聲明,指責立法院三讀條文違反國際人權公約,這帽子可大了!

陳菊把監察院「合議制」搞成「首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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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做為監察院長、國家人權委員會立委,無可避免要為這兩分聲明負責,那麼在論及「權力分立」之前,她已經錯把監察院「合議制」當成「首長制」,這不是監察院第一次發出「非合議」之聲明,過去涉及外界對監委查案公平公正有所質疑,監察院幾無例外都有一份聲明,雖有不宜,但為監察院調查之「公正形象」,論者多半一笑置之;這一次却直接挑戰「國會改革」之「國會調查權」,除非監察院有意挑起「院際紛爭」,企圖以此讓總統賴清德出面「調解」,這兩份聲明已經違反「權力分立」;即使企圖構成院際紛爭,也時機不宜,因為立法院還沒有具體「侵犯」監察院調查權的案例,何來紛爭?

監察院的確是中華民國拚裝憲法裡最尷尬的存在,中華民國以獨步全球的「五權憲法」立國,過去尷尬頂多是五權有別於其他民主國家之三權,而五權中的監察權,雖從「國會調查權」分離而來,但又不同於現代民主國家的「國會調查權」,反而更像中國傳統「監察百官」之御史權責,不涉司法刑責,但可整飭官箴?何謂「官箴」?舉例而言,司法查察貪汙,但未必細察「官箴」,官員貪汙收賄司法辦,但不當收受禮品或飲宴─諸如喝花酒、出入不當招待所,都在監察院可糾彈之列。

涉及貪汙收賄圖利而司法該查之弊案者,監察院能查嗎?當然能!比方,監察院不能查尹清楓命案,但能查拉法葉艦案,唯行政之弊糾彈之,移送懲戒之,涉及刑責之弊端還是要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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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早失國會地位,早無「專屬」調查權

從這個角度看,當修憲改變監察委員產生方式進而改變其「國會地位」之後,從「國會」分離出來的調查權自當回到「國會」─立法院,這正是一九九二年修憲隔年,大法官做出三二五號解釋的由來。換言之,監察院聲明第一點:「憲法規定之調閱及調查權等監察院職權,仍專屬監察院行使」早就打破了,三十二年前,大法官已經解釋立法院應該擁有一定的調閱與調查權,以完備國會權責,大法官提醒的,從來只有司法偵辦中卷證不行,沒說監察院調查案件,立法院不能調查。

監察院聲明自我擴張解釋,主張立法院調查與司法調查和監察院調查不應重疊或相互妨害,並衍伸為司法卷證與監察院調查中卷證,立法院都不能調閱調查,已經不具國會地位的監察院,企圖用一紙聲明壓抑國會調查權,豈不可笑?還是用拉法葉艦案為例,監察院能查,立法委員為何不能查?差別只在,當年立委陳水扁孤身一人就質詢到國防部昏天黑地,如今立委可以成立調查小組或委員會,合力查之。

自有以打破「五權憲法」為職志的「黨外」─民進黨以來,監察院就愈來愈尷尬,事實上,監察院所謂「監察權」始終是半吊子,「國會調查職能」並不完備,一九九七年修憲,監察院彈劾總統之權轉移到立法院,形同確認監察院不具國會地位,但為安撫五權並未因此破毀,換給監察院設置「調查官」,協助監委調查案件,監委「查案」才有了基本配備;這是拔掉國會地位,維持「監察權」的交換,不是監察院能與「國會」平起平坐的籌碼。

監察院職能不彰,成了弊案金鐘罩

簡單講,當民進黨與其側翼舖天蓋地指摘立法院「擴權」,現實却恰恰相反,立法院是拿回本該屬於國會的權責,而這個權責曾是民進黨一貫主張,可嘆的是,民進黨在野時,為了權力可以與當權者交換,如前總統李登輝;執政時又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力而壓縮國會權力,如前總統陳水扁和蔡英文,蔡英文執政八年,立法院做為「國會」,最大功能不在制衡監督,而在護航,不具國會地位的監察院更等而下之,既可為壓迫大學自治的幫兇(卡管案),還可為掩護各種國家隊的煙幕,如疫苗採購案或高思進口蛋案,甚至慣性招妓之公務員,監察院甚至比數懸殊地否決彈劾案。

這樣的監察院,却義正詞嚴地「嚴正聲明」指斥立法院違反「權力分立」,不啻是最大笑話,照陳菊(監察院)的邏輯,監察院調查案件,立法院就沒有權力調查,而監察院又查不出所以然(如疫苗與進口蛋),那麼監察院豈不成了弊案金鐘罩?從某個角度看,若非監察院職能不彰,立法院國會改革哪能得到多數支持?陳菊還忘了,立法院對監委提名行使同意權,賴清德總統提名新任監委,一字排開接受立委人事調查時,就問一個問題:你支持還是反對立法院調查權?監委候選人該做何答?而不論個案是什麼,立委就算都不同意否決監委人事,監察院又能做什麼?陳水扁時代,監察院不就「空轉」三年半?就為了監察院可以「空轉」,立法院都該爭得應有的「國會調查權」。(推薦閱讀:風評:國情報告不違憲,立法院當然可以監督總統

監察院獨立行使職權,不是民進黨側翼,就算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有爭議之處,司法院(大法官)沒開口,也輪不到監察院指三道四,監察院的聲明貽笑大方,更證明滿腦子只有民進黨的陳菊,到現在還不知監察院到底該幹什麼、能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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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9
  • 張永彬
    不是側翼 是本尊 在20年前 民進黨主張廢除檢察院 當執政之後 不用廢除了 因為官員喝花酒 都可以掩護 所以不可以廢除 不然被抓到怎麼辦 大家可以接龍 看看誰被保護
    05月30日04:15
  • LEE
    敢不敢查一查過去二十年化嗎的三等親 出入境 金流 兩岸一家親 應該會很精彩
    05月30日04:24
  • 亞倫
    又是民進黨,2000/5/29的菜陰魂:我是中國人 民進黨是故意忘記,還是害怕想起。贛 陳橘醒了
    05月30日02:53
  • Alex誠
    貪腐狗官大奸肥菊,生養一堆極其卑劣貪腐的高雄幫貪腐畜牲,啃咬國家,隻隻極為該死
    05月30日04:23
  • Chou
    台灣民主政治! 供養一群肥滋滋的騙子!
    05月30日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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