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父親過世,兒女拋棄繼承以求遺產全留給媽媽?律師:錯!2正確做法避免遺產意外落入親戚手中

50+好好
更新於 07月24日04:11 • 發布於 07月25日06:00

文/蘇家宏、游婉琪 圖/Shutterstock 責任編輯/吳丹華

編按:父親過世,兒女想利用拋棄繼承將遺產全部留給媽媽,蘇家宏律師提醒:萬萬不可!若想指定財產給誰,有其他辦法。兒女若拋棄繼承,會有其他順位的繼承人來和媽媽一起分財產。另外,已經辦理拋棄繼承的人,是否還能夠領勞工退休金、勞保死亡給付與保險金?本文一併解答。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一位父親過世後,留下房地和幾百萬元遺產,他4個孝順的孩子決定把財產全部留給媽媽養老,所以想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孩子們天真地想著,如此一來,媽媽就可以完整取得爸爸的遺產。

雖然4名子女的孝心100分,但這樣的做法大錯特錯,為什麼?

拋棄繼承者 無權指定財產要給誰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拋棄繼承權是將整個繼承的權利拋棄,子女拋棄繼承,等於子女就不是繼承人了。你不能說,我拋棄繼承後,爸爸的財產想要給媽媽繼承,因為你已經拋棄了你的權利,就不是遺產繼承人,當然沒有指定讓財產全部給媽媽繼承的權利。

拋棄繼承通常是在長輩所遺留下來的負債大於資產才採用的策略或因繼承人本身有巨大債務,如果繼承長輩遺產,會被繼承人的債權人扣押走,才要拋棄繼承。

子女拋棄繼承 爸爸的遺產反而落到親戚手中

開頭的故事案例中,如果這位父親的子女都沒有生小孩,在子女都拋棄繼承的狀況下,就要看爸爸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是誰。如果爸爸的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都不在,可能就會由媽媽與「爸爸的兄弟姊妹」(第三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此一來,爸爸的一半遺產反而是落到親戚手中。(相關閱讀:財產繼承,配偶、子女、媳婦女婿怎麼分?一張表看懂法律繼承順位

換句話說,一旦子女拋棄繼承,繼承人就可能變成是媽媽跟孫子或祖父母,或是由父親的兄弟姊妹來繼承。本來只有5名繼承人,可能變成更多的繼承人,所需的手續更麻煩。

想用爸爸的遺產照顧媽媽 該怎麼做?

那麼,這4名孝順的孩子若想讓媽媽頤養天年,可以怎麼做?

方案1. 善用分割協議書,讓媽媽分得全部財產

遺產的分配在繼承人全體同意下,不需要「平均分配」,如果子女真想要把爸爸的遺產完整保留給媽媽,最簡單的方式是,媽媽跟4位子女共同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協議讓4位子女分得0元,媽媽拿全部,這在法律上也是能被認可的,千萬不要輕易地拋棄繼承。

方案2. 先維持公同共有,房地讓媽媽使用

繼承發生後,也可以不用急著辦理分割遺產,先去辦理房地繼承後,維持公同共有的狀態,同意由母親使用到百年,金錢部分由母親繼承取得,也不失為好方法。

拋棄繼承後 還能領勞工退休金、勞保死亡給付與保險金嗎?

Q 拋棄繼承後,還可以向勞保局申請領「勞工退休金」和「勞保死亡給付」嗎?

首先,我們得先釐清這兩者的不同。

勞工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是以勞工退休金條例於2005年7月1日施行前後做區隔,施行前是按照勞動基準法規定,俗稱「勞退舊制」,雇主須在勞工依法退休時一次性給付,如果勞工未申請退休就不會發生

在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之後,採取個人專戶提撥制度,俗稱「勞退新制」。如果勞工在請領前身故,可以一次領取勞工個人專戶所累積的退休金;若是已經在領取月退休金但未屆平均餘命就身故,則可以結算退休金專戶,將剩餘的金額一次領取。

勞退新制裡,退休金專戶屬於勞工為了照顧自己的退休生活,而預先準備的個人財產,所以勞工死亡後應列為「遺產」,領取時必須依法申報遺產稅。如果辦理拋棄繼承,則該筆退休金也在拋棄的權利之內,所以不得請領。

勞保死亡給付

於勞保死亡給付,性質上是為了照顧遺屬生活的保險給付,不屬於遺產,不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即使繼承人辦理了拋棄繼承,也不會影響到受益人的身分,仍然可以向勞保局請領,也不用申報遺產稅。(相關閱讀:親人過世,剩下的勞保老年年金怎麼領?遺屬年金、差額金請領條件、方式說明

Q 拋棄繼承後,還可以領取保險金嗎?

一個朋友想存一筆錢作為生活安定基金,計劃每年提撥50萬元,10年後就有500萬元。他想聽朋友的建議,以購買人壽保險的方式來存錢,但有疑問:如果他以自己作為要保人以及被保險人,身故受益人寫法定繼承人,日後的保險理賠金會變成遺產嗎?另外,被保險人過世後,如果配偶、兒女都辦理拋棄繼承,他們還能拿到這筆保險金嗎?(相關閱讀:不想被多扣遺產稅!50後一定要檢視保單,留意5重點才真正節稅不被罰

第一個問題,答案是不會。如果要保人已於保險契約中指定受益人,不論為姓名或身分之指定,都算是有指定受益人,就不會讓保險給付變成遺產

第二個問題,因為不是遺產,就算配偶及兒女都向法院拋棄遺產繼承權,他們依然可以依照保險契約的約定,以受益人的身分向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並不會因為拋棄繼承而受影響,保險公司也不能拒絕給付。

(本文摘自蘇家宏、游婉琪著,《此刻,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最溫暖的律師事務所主持人×最有愛的財富傳承手諭》,寶瓶文化出版)

加入50+好好LINE好友,接收更多好文章!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