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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獲內政部頒發推動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審認績效獎項

勁報
更新於 11小時前 • 發布於 11小時前

【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內政部舉辦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審認交流共識營,特別安排頒獎表揚過去2年來推動審認績效優良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於113年1月至7月期間,就有需求之宗教團體計41家,輔導35家宗教團體辦理不動產審認,其中29家完成囑託登記、1家公告中、另有5家刻正辦理資料補正,因績效亮眼,列為全國第5名,獲內政部於日前公開頒獎表揚。

宗教團體財產主要來源為社會大眾捐資,具有公眾財產性質,但昔日宗教團體於購買或受贈不動產時,有因未完成設立登記、或因受限法律規定、抑或無力負擔相關移轉稅賦等因素,僅得將購買或受贈之不動產以自然人名義登記;類此情形,常見登記名義人死亡後,其繼承人與宗教團體間就不動產所有權歸屬發生私權糾紛,而為處理紛爭,常耗費大量司法及社會成本,甚至使具公眾財產性質之不動產淪為私人所有,違反社會大眾捐資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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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說明,111年6月8日公布施行「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就是為了解決類此糾紛,但由於不動產處理相當費時,內政部應宗教團體要求,提案修法,已獲立法院通過,修正申請期限延至115年6月9日為止。

金門縣政府呼籲,有需求之宗教團體,請於時效內向縣府提出申請,詳情請洽民政處宗教禮制科李小姐(電話082-318823分機62156)。(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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