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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上銬移送惹議 石明謹批「警察媒體配合作秀文化」

太報
發布於 03月14日13:16 • 鄭惠元
社工遭警方逮捕上銬後移送北檢偵辦。呂志明攝

虐童案社工上銬引發比例原則爭議,對此,有警界背景的球評石明謹批評,真正的問題在於警察跟媒體配合的作秀文化,「你要押送的時間為什麼所有媒體都知道?門口有記者堵麥你為何不從地下室上車送走?為什麼每次都要在門口階梯排排站,讓大家拍照?」

石明謹今天(3/14)在臉書發文表示,其實這個事件根本與上不上銬無關,根據相關規定,要不要上銬是一種「綜合判斷」,目的是在考量戒護能力後不能確保安全,得使用警銬,如果覺得安全,當然也可以不使用,但是下判斷的人要為結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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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明謹認為,社工在鏡頭前被上銬解送的畫面,根本不是能不能上銬的問題,押解的人覺得有危險他就上銬,覺得不危險他就不上銬,如前所述,也有看起來完全不危險,最後卻造成悲劇的情況,押解的人可以自行判斷,因為承擔風險的人是他,不是你也不是我。

他痛批,真正的問題在於警察跟媒體配合的作秀文化,你要押送的時間為什麼所有媒體都知道?門口有記者堵麥你為何不從地下室上車送走?為什麼每次都要在門口階梯排排站,讓大家拍照?同樣一張照片,假設今天社工沒有上銬,但是兩個員警左右將她左右肩緊扣,讓她站在C位拍照,就真的不叫公審或羞辱嗎?

他進一步表示,更好笑的是警方的檢討,不是為什麼沒有選擇避開媒體,而是上手銬不符比例原則。真的是這樣子嗎?要不要說說看督察組每天去查監視器,專門處份那些沒有對微微微微微小犯罪上銬的同仁,警方高層又何時在乎哪門子的比例原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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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6
  • Helen Liu
    觀眾看得爽不行嗎?看到可惡的人被上銬帶走就是爽啦
    03月15日11:42
  • Ming
    因為凱凱就是你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列管的個案,而現在就是被虐死在台北市! 台北市府社會局另外還有一組社工需要訪視作紀錄,明顯未落實! 所以台北市長要道歉,社會局長要下台! 安全網已經建立,地方政府負責在第一線執行、監督、追蹤、通報、檢討⋯⋯12月事發至今,毫無作為,沒有道歉,沒有檢討,全賴給兒福女社工,蔣萬安躲在女社工背後⋯⋯無恥至極!
    03月15日03:50
  • 不是羊
    好棒棒,社工訪查記錄就沒作秀?大家禮尚往來而已
    03月15日01:56
  • LOA
    不是當事執法者,怎知會不會突然去撞牆什麼的? ...執行者的情況判斷,應該比其他人事後看的敏感、敏銳吧? ... 只要是合於規定,就應該容許適當的情況判斷啊
    03月15日01:10
  • Ashilylin
    犯罪者不適用比例原則
    03月15日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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