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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沒用?律師揭王瞳不怕的關鍵真相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16日05:58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6日05:58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台劇演員王瞳因為與已婚男星馬俊麟過從甚密,引發正宮不滿,儘管兩人都直言只是好朋友,不過卻再度被周刊拍到一起進出健身房,甚至私約去吃宵夜。最後劇情也超展開,王瞳還帶著媽媽、阿姨跑到馬俊麟與正宮家叫囂,場面一度失控,據悉馬俊麟正宮在王瞳生日當天寄出400萬元的賠償金額,提告「侵害配偶權」,但看在律師眼裡,王瞳可能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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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俊麟與王瞳今無預警召開記者會。(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馬俊麟與王瞳無預警召開記者會。(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節目《什麼道理?》找來專業律師李怡貞分析,正宮提出了四百萬的告訴,屬於民事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只要有曖昧簡訊、親親抱抱、過從甚密都可以列入損害賠償請求權的範圍內。不過在實務的經驗上,通常判賠的都落在10~60萬左右,最高也不會超過一百萬。所以正宮要求的四百萬應該也不太可能拿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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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美人 王瞳 馬俊麟 影片截圖

▼▲《什麼道理?》節目分析王瞳被告案。(圖/翻攝自影片截圖)

于美人 王瞳 馬俊麟 影片截圖

不過為何王瞳還是相當緊張,甚至大張旗鼓的開記者會向正宮與民眾道歉?主持人于美人指出關鍵重點:「因為整件事情的損失,絕對超過這個數字!」分析因為她是藝人,所以損失的是她整個的演藝生命,為了讓自己能夠在這個圈子存活下去,王瞳沒有與正宮撕破臉的籌碼,也只好火速道歉再道歉。而另一位男主角馬俊麟則是被不少網友認為「整個記者會都在幫王瞳解套」相當費解,也希望這樁家務事能夠順利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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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3
  • 盧素
    民視若繼續重要這兩隻敗壞風俗之渣..一定網路發起拒看民視
    2019年10月16日09:14
  • ㅎ_ㅎ
    正宮用意只是要讓馬王一次教訓 她找過律師問過相關條例 怎麼會不清楚拿不到400萬 只是告藝人只告20-30萬 沒人覺得事情大條 風聲沒多久就會消了 但求償400萬就不一樣了 看看提告至今事件還是鬧版嚴重 每天都有人會罵這兩隻 抱歉~這兩位 這才是修理渣夫小三該有的效果 而且依事件風波 對公司名聲造成的損害程度 加上「合約期間內不得傳出負面新聞」 這條合約規定的存在…… 罰款是很可觀的
    2019年10月16日09:44
  • 就是沒抓奸在床,小三才會那麼囂張,什麼都不在怕,現在的都是在挺壞人,這是什麼社會
    2019年10月16日09:39
  • 牧文
    當人小三不受歡迎是一定的⋯和許志安親熱的那個已經不見了喔,是不是?
    2019年10月16日09:10
  • J. Chang
    越來越多案例參考,讓小三似乎越來越無所忌憚
    2019年10月16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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