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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沒繳國保保費 另一半擬免負代繳義務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1月17日21:28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7日21:30
衛福部研擬修正配偶代繳國保保費義務等相關事宜。(記者林惠琴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國保主要納保對象為二十五歲至未滿六十五歲,未參加勞保、公保等其他職域社會保險的民眾。由於相關民眾多半未就業,因此規定若保費繳不出來,配偶得代繳,否則將挨罰。但衛福部近期接獲申訴,明明太太有錢卻不繳,害得老公倒大楣,衛福部研擬修正若被保險人有一定財力,配偶免代繳。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表示,雖然國保被保險人多半未就業,但不代表全部都沒有經濟能力,像是有些五人以下的小公司,老闆可能不為自己投保勞保,就會變成納入國保。還有一些可能是自由工作者,一樣也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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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民年金法規定配偶必須負連帶繳納保險費的義務,如經催繳後仍不繳費者,其配偶就會被罰錢。除非是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未超過五十萬元、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或是罹患嚴重傷、病,必須三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等特殊狀況,才能免遭裁處罰鍰。

商東福指出,國民年金爭議審議委員會多次接獲民眾申訴,配偶明明有錢,甚至比自己還有錢,但不想繳交國保保費,造成另一半必須代繳,否則就會遭罰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相當不合理。因此,經過討論,衛福部決定修正相關規定。

商東福說明,目前預告草案研擬若被保險人個人所得總額五十萬元以上,或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五百萬元以上,配偶不必負擔連帶繳納保費的義務,新制預計最快明年上半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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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1
  • 許曉琪
    人民有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東西,這才是民主,當然是沒錢繳或者是與伴侶不睦,如果一方沒繳,就要另一方繳,太不合理了吧!而且我們為什麼一定要選擇國民年金,🦐爆了,這政府真是合法的討債集團~不知人間疾苦
    2019年11月18日11:34
  • 陳雯
    就是沒錢才繳不起。。無能的政府
    2019年11月18日08:13
  • 垃圾政府。。 沒錢時。沒工作。。你要不要補助
    2019年11月18日08:06
  • 周日寧靜
    連拒保都不行嗎?
    2019年11月18日05:22
  • 李美蓉
    政策性買票,亂補貼亂撒錢,很有錢嘛!但、卻又要強迫沒工作者買國保繳保費!不想買還要催繳、真的擾民……
    2019年11月18日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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