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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詐騙集團提款車手以為能發財 男5天賺1.4萬換3年牢獄之災

CTWANT
更新於 2021年02月22日09:48 • 發布於 2021年02月22日09:47 • 中國時報謝瓊雲
彰化地方法院。(圖/謝瓊雲攝)

彰化縣25歲張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當提款車手,2017年底與另名17歲少年,陸續在台中市、彰化縣多數ATM提領走被害人的匯款,短短5天陸續提領53.6萬元,賺得1.4萬多元,仍被檢警盯上逮捕,彰化地院近日審結,依加重詐欺罪判處應執行3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張男2017年12月間成為車手,詐騙集團以電話各種說詞詐術,讓人接電話後陷於錯誤後匯款,被害人多達57人,張男在與另名少年自12月13日起至17日間自人頭帳戶中將款項領出,提領地點遍布台中市區、溪湖、彰化、田中與員林等;2人最後被檢警鎖定後查緝,並於同年月26、27日2天陸續遭警方查獲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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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詐騙集團組織縝密分工精細,檢警查扣2名車手行動電話通聯與社群對話,發現張男還曾與友人聊天時提及,「我要換公司了,這間趴數太少,才2%而且又累,另一間4%」等語;檢警與法官據此認定、估算張男擔任5天車手,犯罪所得應為10722元,另作為司機接送另名少年的日薪共4千元,合計1.4萬元。

審理法官認為,張男正值青年,不思依循正途獲取穩定經濟收入,竟貪圖不法錢財,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提領詐欺贓款車手,因此獲取報酬,價值觀顯有偏差,犯後自白卻又未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刑法加重詐欺罪、一罪一罰,分別判處1年2月至1年3月不等,57罪合併應執行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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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6
  • 李菲特
    加入民進黨搞詐騙,不同款命!
    2021年02月22日11:09
  • 小中
    得到假博士的真傳
    2021年02月22日10:35
  • Nicole
    假博士同款
    2021年02月22日11:11
  • 包葉仔100
    判3年就引起民怨了,這種廢物最少要15年起跳,還上訴,法官是外蒙古留學研究所畢業的嗎?
    2021年02月22日10:55
  • 許家豪
    真笨 去當山老鼠才真的會發大財 抓到也不會被關 也不用擔心犯罪所得被扣押 不管你砍了多少樹 多久的樹 都不會叫你賠錢 罰金不去繳也沒人催繳 保證年賺百萬 快來加入山老鼠
    2021年02月22日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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