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國民黨苗栗縣議員張志宇被控當選無效之訴,民事一審判決駁回,二審今天宣判當選無效定讞,將由落選頭的民進黨前苗栗市民代表徐筱菁遞補;張志宇連兩屆都是一審判決駁回,二審當選無效,對此結果,他表示,這是法官自由心證,只能無奈接受,強調仍會繼續服務地方,持續參選。
張志宇於前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期間,被檢舉涉嫌買票賄選,檢警調查,為張的劉姓媒人婆涉嫌以500元至1000元對價,向陳姓女子等12人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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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分,經檢警調查,為張志宇的劉姓媒人婆自掏腰包為張行賄;劉姓媒人婆被依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判處1年10個月徒刑,緩刑4年,向公庫支付3萬元,褫奪公權4年。
張志宇事後當選,徐筱菁對張提當選無效之訴。一審苗栗地院合議庭認為,劉女雖然是張志宇的媒人,但並非張的競選團隊成員或家人,不能僅憑2人為媒人關係,就認劉女的賄選行為張志宇必定有參與或知情,予以駁回。
不過,今天二審法官推翻一審判決,改判當選無效,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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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ka伊納加 國民黨是不買票就不會選嗎?
2020年01月21日07:06
阿清 有這種自掏腰包幫議員買票的人,騙鬼唷…就算是真的,改天也不知道要撈什麼好處,當選無效判的好
2020年01月21日06:48
(隆) 這應該部分證據而已,會判定無效一定有私人對話跟交涉的證據⋯
2020年01月21日06:52
劉先生(中藥業者) D啊縣就是D啊縣😫,🐷黨一樣還是🐷黨,買票仍是會當選,可恥的賣票選民😤
2020年01月21日07:02
李彥良 花錢惹人討厭
2020年01月21日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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