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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籍學生誤觸法令 麵攤幫忙裁罰3萬元限令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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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10月06日06:37 • 發布於 2019年10月06日06:37 • 記者金武鳳 /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統計,截至9月白領移工因違反就業服務法遭裁罰者有21件,9件是僑外生因不諳法令誤觸;逢甲大學華語中心一名越南籍學生,未申請工作證,卻誤以為無償幫忙不違法,涉及非法打工裁罰3萬元,類此事件時有所聞,勞工局為此走入校園及社區展開法令巡迴宣導。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過去有關移工聘僱法令宣導,大多針對雇主及移工,一般民眾較少參與,可事實上,分析近年來違法案件,民眾缺乏正確認知而誤觸者,比例提升,越南籍學生是其中之一。這名外生在逢甲大學華語中心學華語,聲稱為體驗學習成效,就近在逢甲商圈一家小麵攤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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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勞工局走入社區和校園宣導移工聘僱合法權益,預防民眾誤觸法令。(圖/金武鳳攝,2019.10.6)

外生因來台未滿一年,未能申請工作許可證,遭檢舉非法打工。當時,外生與麵攤老闆皆辯稱「無償幫忙」,卻不知沒有工作許可證,老闆即使沒付工資,無論是基於幫忙或學習,只要外生確實涉及勞務,譬如幫忙收拾碗盤、端送餐點等,老闆就構成「非法容留工作」,外生非法打工,雙雙違反就業服務法,分別裁罰15萬元及3萬元,外生並遭限令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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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威志表示,僑外生誤觸法令遭罰錢很心疼,可認真說來,後續帶來的影響才嚴重。他舉例說,一名馬來西亞籍應屆畢業生,已有談論婚嫁的台灣女友,決定畢業後留台工作,應聘公司通知7月底就職,前景一片看好。

▲台中勞工局進入校園辦講座,協助僑外生建立正確工作觀念,避免誤觸法令。(圖/金武鳳攝,2019.10.6)

豈知,他利用上任前空檔在夜市打工,疏忽應屆畢業生的工作證,期限只到6月底。小小疏忽,未確認工作證有效期限,遭查獲非法工作,不但裁罰3萬元,且限令出境,3年不得再來台工作,丟了留台工作好機會,還影響終身大事,人生藍圖亂了套。

諸如這類誤觸法令事件,付出代價很慘痛。勞工局呼籲僑外生務必小心謹慎,例如課後有工讀需求,應依法向勞動部申請學生工讀許可,千萬不要實習時間與課後工讀,傻傻分不清楚,實習課程結束仍繼續留在餐廳工讀,未依規定再申請工作證,也屬非法工作,要重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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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3
  • Michael
    死港仔持旅遊簽來台參加政治活動集會遊行還被奉為上賓,綠共政權!只會欺負跟自己沒有利益相關的弱勢!
    2019年10月07日05:49
  •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為什麼沒有領工資單純幫忙的外籍學生要被懲處?? 而那些假借來台觀光實際從事工作的外籍遊客 勞工局卻不會積極查察??
    2019年10月07日05:49
  • Yoyo Yuan
    勞工局只敢抓這種小咖的 , 如果是企業觸法 , 屁都不敢放一個 !!!
    2019年10月07日02:34
  • H·C·H
    別裝了啦!內行人都知道。
    2019年10月06日18:25
  • J.
    太苛刻了,非法打工不去抓逃逸外勞,挑這種不知情誤犯不會逃的學生。
    2019年10月06日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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