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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驗血清抗體開放了! 指揮中心提醒:檢測結果≠新冠保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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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1年09月23日07:36 • 發布於 2021年09月23日07:36 • 上報快訊
針對日前網紅揪團自費驗血清抗體亂象,指揮中心23日宣布開放有需求者可至醫事機構檢驗。(取自pixabay圖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23日)表示,因應民眾因求學、工作、出國及其他個人因素等,而有血清抗體檢驗需求,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於22日召開會議,邀集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指揮官、臨床醫療及檢驗專家等進行專業溝通及討論,說明如下:

1、民眾如有血清抗體檢驗需求,將可至經各地方衛生局審核通過之提供自費COVID-19血清抗體檢驗服務之醫事機構進行檢驗。為使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檢驗服務醫事機構及民眾有所依循,指揮中心參考歐美等國際檢驗指引及建議,血清抗體檢驗主要適用時機為評估個人是否曾經遭受感染產生抗體。由於一般抗體檢測結果不完全等同於對COVID-19免疫力(或保護力)之高低或有無,醫事機構在接受民眾進行自費血清抗體檢驗前後,應詳細說明其檢測方式及結果代表之意義,以利正確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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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防範疾病傳播風險及保障民眾健康,民眾於自費抗體檢驗前,需經醫師評估,如具發燒、呼吸道症狀、味覺嗅覺喪失、不明腹瀉等疑似COVID-19症狀、TOCC風險或有疑慮者,應先進行核酸檢驗等措施。若無上述相關症狀或評估無疑慮者,由醫師開立檢驗處方執行自費抗體檢驗。

3、檢驗試劑以使用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許可之SARS-CoV-2人類抗體檢測試劑抗體,並須於檢驗報告中載明檢驗抗原種類(如:S蛋白等)及抗體項目(如:IgG、Total Ig等)、使用之試劑廠牌及檢測方法(如:CLIA或ELISA)、檢驗結果(如檢測數值及判讀標準)等資訊。

4、自費檢驗收費標準,依據《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及《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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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提醒,不論血清抗體檢驗結果為陽性或陰性,仍應遵守防疫新生活原則,維持社交距離、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等,以降低感染風險,確保自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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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
  • 依依
    期待每個品牌疫苗的報告指數
    2021年09月23日12:10
  • 小胖
    又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2021年09月23日10:48
  • Max
    目的就是要大家別去驗高端,因為防護力民進黨說了算,順便把國際承認疫苗一起拉下水洗腦
    2021年09月23日08:47
  • wyvern chen
    意思就是打了高端驗不出抗體不等於沒保護力;打了BNT 驗出很多抗體不等於有保護力?
    2021年09月23日08:26
  • 鬼話連篇,鬼迷心竅,這鬼黨,搞鬼一流,鬼事一堆,不能説的一堆鬼帳不能公開,鬼頭鬼腦,見利忘義。
    2021年09月23日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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