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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女博士過斑馬線被撞成植物人 客運公司、司機要賠3千萬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16日15:05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6日14:38 • 湯萱樂/綜合報導
台北地院。(報系資料照)

英國名校法學博士的歐陽姓女子2年前過斑馬線時,遭欣欣客運的236公車撞成植物人,家屬提告求償。台北地院日前判欣欣客運、韓姓司機應連帶賠償3391萬餘元,還可上訴。

刑事部分,韓姓司機被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判刑5月,緩刑5年確定。民事部分,家屬提告主張,韓姓司機於民國106年6月3日駕駛236線公車行經台北市木柵路五段左轉進入萬福橋之際,以逾時速40公里速度撞上正過斑馬線的歐陽姓女子,女子送醫急救後呈現植物人至今,向韓姓司機及欣欣客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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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審酌傷者為英國愛丁堡大學法律學博士,事故發生時為34歲,結婚育有二名未成年女兒,正處家庭及事業均耕耘收穫之時,竟遭逢本件事故致人生巨變,餘命年限也因而大幅銳減。台北地院日前判欣欣客運、韓姓司機應連帶賠償受傷女子、女子的父母、丈夫及子女共計新台幣3391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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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2
  • 狗狗的窩~唔影無
    學歷真的有差,一張3000萬
    2019年10月16日18:39
  • Nicole
    大好人生毀了,美滿家庭破碎了;父母、配偶、子女精神損害及鉅額看護費支出,不是3000萬可以彌補的。
    2019年10月17日01:21
  • 宗儒
    所以懂法律真的有差,一判就3千3百萬,酒駕撞死清潔婦也才賠8佰多萬。 你們把駕駛蒯碎了賣也賣不到五佰萬。真療癒啊
    2019年10月17日00:39
  • 王裕蓁(雀)
    公車司機都喜歡把公車當跑車開
    2019年10月17日00:33
  • 又還沒定讞 ==
    2019年10月16日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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