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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養父逼少女共浴 否則當「陌生人」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12月14日00:39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4日00:39

記者呂品逸/新北報導

太噁心!新北市一名寄養家庭的父親,不但對15歲安置少女伸出狼爪撫摸胸部,更強逼少女一起洗澡,否則要用「陌生人懲罰」,不給少女零用錢、不准洗澡,更監控少女的內衣內褲不准少女偷洗、偷換,少女不堪虐待在學校的協助下通報家防中心,才讓她脫離寄養狼父的魔爪。事後少女被另行安置,狼父也遭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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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蘭遭趙男逼迫一起洗澡,不然祭出「陌生人懲罰」。(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自由時報》報導,趙姓男子(45歲)為寄養家庭的父親,2006年起開始照顧當時5歲的少女小蘭(化名),但前年開始,趙男竟不顧另名寄養少女美美(化名)就睡在旁邊,伸出狼爪猥褻已15歲的小蘭,更在平日對小蘭祭出「陌生人懲罰」,不准洗澡也不准換內衣褲,連吃飯都要經同意才能上桌,十分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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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小蘭受不了,傳簡訊哀求:「叔叔你不要把我當隱形人和陌生人可以嗎?」但趙男卻趁機逼迫小蘭一起洗澡,小蘭拒絕後遭他怒斥:「妳就不要洗,繼續當陌生人!」小蘭曾和趙妻反映此事,但全無效果,之後在學校的協助下才得以逃離魔爪。

法院審理時,趙男一再否認犯行,辯解是少女因課業、是否返回原生家庭等問題產生衝突而誇大情節,但法院合議庭認為小蘭證詞可信度高,且美美也證實有看到小蘭遭猥褻,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刑趙男1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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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00
  • 排排
    心理變態,才判1年多,應該重判。保護的寄養家庭出這樣的事,讓寄養家庭蒙羞,整個制度被質疑否定,關30年終止這些畜牲,台灣法官都是共犯,輕判縱放這些性侵畜牲
    2018年12月15日00:16
  • Dannis🏂⛷️
    幹 這樣才關一年?
    2018年12月14日22:46
  • 這種就該公開名字照片居住地,以免更多人受害,判刑判得輕,又天天喊著保護犯人更生權益,那誰保護守法的人?
    2018年12月14日19:35
  • 台灣太多性侵、性騷擾都未判重刑,難怪沒人敢多生,生怕一下子沒注意,孩子不知道又要出何事,像之前連在校園,都有好幾起強姦犯躲廁所的
    2018年12月14日19:32
  • Wen麗
    爛人
    2018年12月14日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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