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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勞保也能領!最高3萬救助、最快24小時內發放

早安健康
更新於 2020年04月21日16:00 • 發布於 2020年04月20日16:00 • 新聞中心李宇涵

【早安健康/李宇涵報導】新冠肺炎(COVID-19,又名武漢肺炎)衝擊民眾生計,行政院各部會陸續推出紓困方案,尤以財政部與勞動部的救濟項目備受國民關注,但是有不少民眾沒有勞保與就業保險,因此無法申請救濟,那該怎麼辦呢?

衛福部「急難紓困」增列7800萬!無勞保民眾也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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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原有的「馬上關懷專案」專門針對有生計困難者提供金援,面對新冠肺炎來勢洶洶,行政院通過紓困特別條例後,衛福部增列7800萬,現改為「急難紓困專案」救助受到疫情影響有困難的國民。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日前表示,雖然勞動部、經濟部與交通部都有針對勞工編列紓困金,但是如果是沒有加入勞保的民眾,例如路邊發傳單、舉牌、賣玉蘭花,都可能因為資格不符而無法申請勞動部或其他部會的相關補助。

如果你也有這種困擾,這時就可以透過村里辦公處、鄉鎮市區公所、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衛福部的「急難紓困」,這項補助意在幫助發生生活困難的民眾度過急難時期,因此只要經過地方政府的訪視核定後,最快24小時就能收到最高3萬的紓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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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已經領過其他部會救助金的民眾,就不能重複申請囉!

急難紓困申請資格、流程注意事項

  • 紓困對象:

根據衛福部規定,若負擔家中生計者死亡、失蹤、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導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就可申請「速訪、速核、速發」的急難紓困。

此外衛福部的「急難紓困實施方案」中也列舉,家庭成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又稱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疫情而不幸死亡、無力殮葬者,或是因為疫情需要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而影響家中生計者(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三條第五項規定),也在急難紓困的救助對象之中。

  • 申請文件

根據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方案(原馬上關懷)」資訊網頁,如果想要申請急難紓困,應準備的文件包括申請書或通報表1份、申請人的身分或戶籍證明文件,以及與申請救助原因相關的證明,例如死亡證明、重傷病證明、失業或其他原因致使無法工作的相關證明等。

不過衛福部也透露,這次因應疫情有規劃簡便的申請表。相關更新資訊有待衛福部公布。

  • 申請單位: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鄉鎮市區公所

  • 經民意代表轉介向衛生福利部申請

  • 流程與救助金額:

  • 申請單位收到通報後,訪視小組在24日時內進行實地訪視

  • 訪視後送核定機關,當日核定後24小時內,發放關懷救助金1至3萬

(如果經過認定屬「急迫個案」,訪視時將立即先發給5千元救助金。)

對急難紓困、防疫補償金還有疑問?下一頁告訴您諮詢管道!

至於急難紓困金額、發給方式,也會因為個案情況而有所不同。舉例來說,根據「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如果無法工作的是家中經濟的主要負擔者(收入負擔家中生活費用超過1/3、或是沒有收入但主要操持家務的人),核發的基準金額會較高;另外除了負擔主要生計者本人以外,家中如果還有六歲以下孩童或在學學生、身心障礙者、懷孕6個月~產後2個月的婦女,或由醫師判斷懷孕期間不適合工作者,也可能增加急難紓困金額。

另一方面,訪視小組也會了解申請者家中的理財狀況,如果理財方式有問題,急難紓困金可能就不會一次給足,而是將通過審查的救助金分次、分月發給,以保障需要救助者的生活。

我可以申請急難紓困嗎?資訊查詢與聯絡單位

如果經急難紓困的救助仍無法紓困,此時可再依照衛福部公布的流程圖,進一步申請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的急難救助。

如果對急難紓困、急難救助等各類社會福利有問題,也可以直撥「1957」專線,每天早上8點至晚上10點皆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此專線也有提供線上服務,服務人員會直接在線上與你對話諮詢。

除了急難紓困以外,如果是因為疫情的關係,被要求進行集中或居家隔離檢疫(持有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且在隔離檢疫這段期間沒有支領薪資,更重要的是沒有違反隔離檢疫的相關規定,就符合「防疫補償金」的申請資格,可以在衛生福利部網站中下載所需的文件資訊、填妥資料上傳,即可申請相關的補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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