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張瑋珊報導
發票中獎是許多民眾的小確幸,開獎那天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不少人中獎後會透過社群平台分享,希望把好運帶給其他人,不過可要留意中獎相關規定,以免與財神爺錯過。國稅局在昨(30)日表示,一民眾通過在網路平台販賣露營用品,取得6千多筆手續費、金流服務費等雲端發票,沒想到其中一張竟中獎百萬,但因為「這1原因」,依規定將無法給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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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統一發票開獎,一幸運民眾中獎100萬元,然而在領獎時卻被告知不能領取。據國稅局調查,該民眾透過蝦皮、雅虎及露天市集等網路銷售平台,販賣露營用品,因需要支付平台交易手續費,取得了超過6千筆平台開立品名為「手續費」、「網站服務費」及「金流服務費」的雲端發票,而其中一張竟中了100萬元,但由於該民眾的身份是「營業人」,因此依規定將無法給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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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的目的,是在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統一發票,以防杜逃漏稅捐。根據財政部108年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704616110號令,依營業稅法規定,未申請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的營業人,取得統一發票,也不適用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給獎規定。
事情曝光後,就有民眾好奇「如果當事人有申請稅籍登記,是否就能領100萬元」?對此,國稅局也給出回應,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的統一發票,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都不能兌領獎金。
Ray 留言區怎麼這麼多政治文,太瞎了吧!
營業人依規定不能請領獎金是因為這些發票都當成的費用計為成本支出了,在會計稅法上,已經拿來算在收益的上面了,當然無法再拿來兌獎。
6小時前
Elaine 不懂就別嗆
營業人的發票就是營業用
統一發票中獎是給一般消費者的獎勵
5小時前
老詹 這那有什麼~十二年前我在樹林加油站中過一千萬、但是是公司車打了統編就不能領了!唉~過路財神 幹!
5小時前
王晨 也就是那一張發票沒有繳稅金,
民眾拿到中獎也不能換錢。
簡單說就是營業的障眼法,
真正目的在逃漏稅🤣🤣🤣
6小時前
嘉宏輪胎[阿元] 開發票抵稅吧!應該是這樣
5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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