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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警喝花酒出大事 30歲長官痛毆50歲下屬「2人各記1大過」

CTWANT
更新於 09月13日05:52 • 發布於 09月13日05:52 • 黃任強
台北市警局爆發嚴重警紀事件。(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警局爆發嚴重警紀事件,中正二分局偵查隊分隊長與中山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餐敘後前往酒店續攤,期間爆發口角糾紛,當場在包廂互毆,最後雙方不歡而散。對此,警察局督察室已介入調查,將2員各記1大過處分。

據悉,北市警局中正二分局分隊長、中山分局小隊長,9月初參加餐敘,隻後轉往酒店續攤,但雙方因細故發生口角,30歲分隊長竟出手毆打50歲小隊長,2人不歡而散,消息不脛而走,因此警察局督察組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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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2人並不認識,當天餐會中才遇到,中山分局小隊長坦承被分隊長毆打,並沒有還手;中正二分局分隊長則表示,當天吃飯喝得太醉,完全斷片,不記得這件事。

對此,警察局督察室獲悉後立即主動查辦,經調查張姓分隊長與彭姓小隊長涉足不妥當場所屬實,確有酒後滋事等情,針對張、彭2員違紀行為各記1大過,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提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並持續查究釐清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強調,員警如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即依法嚴查究責,對於員警風紀將秉持 「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以維護警察整體優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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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27
  • 海哥
    敗壞警紀上行下效還不汰除留著過年?
    09月13日07:12
  • 曾德銘
    我們人民的褓母警察,怎麼會出現在酒店,台灣的治安如此,不是沒有原因。記一大過不痛不癢,多開幾張罰單就抵過了,要汰除行為不檢點的警察。
    09月13日06:59
  • 應革職吧,假民主法治
    09月13日07:48
  • Silence
    記過而已喔?不是直接剔除?
    09月13日07:57
  • ◕‿
    打傷人應該罪加一等吧!怎麼沒還手的部下也是一支大過,打人的是長官就放水優待就是?
    09月13日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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