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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社工過失致死罪難成立 律師列5疑點:更怕另一種可能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03月13日04:16 • 發布於 03月12日23:20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北市1歲男童凱凱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一案,陳姓女社工3度訪視未查出問題,被警方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送辦。不過,律師林智群提出5大疑點並表示,過失致死罪不太會成立,他比較怕另一種可能,假如社工實際上沒去訪視,可能會成立業務登載不實罪,但希望不是,也期望檢警能跟社工確認行程表、悠遊卡紀錄,「該還人家清白就還人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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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凱(化名)遭兒福聯盟認證的劉姓保母虐死,負責的陳姓女社工因為3度訪視未查出問題,遭家屬質疑包庇,並被警方上銬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12日晚間複訊之後,諭令陳女以30萬元交保候傳。陳女離開地檢署時,一路低著頭啜泣上車,面對媒體詢問沒有說任何話。

律師林智群12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社工被用過失致死罪移送,但他覺得這個罪名不太會成立,反而比較怕另一種可能,假如社工實際上沒去訪視,可能會成立業務登載不實罪,不過還是希望不是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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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提到,會產生這樣的懷疑,主要有5個疑點,首先是小孩3個月內的變化,包含體重減輕、不明傷痕、跟大人的互動出現畏懼反應等等,一般人應該都可以輕易察覺;第二是在社工與家屬的LINE對話紀錄中,社工傳給家屬的照片沒看到社工的身影;第三,社工跟家屬的對話裡,有提到這是保母傳來的照片,如果社工有去,應該會自己拍照。

林智群接著說道,第四點是社工去年10月24日傳照片給家屬時,說其中3張照片是同年9月訪視拍的,當時小孩額頭腫了一包,保母說是小孩跌倒所致,「如果9月底發現小孩有這麼明顯的傷痕,社工一般情況下會馬上告訴家屬,不會拖到1個月後,那會引起家屬不滿。」

最後一點,林智群指出,小孩去年9月初臉頰還肉肉的,10月卻瘦了下了,12月初更是明顯消瘦,臉上也沒有笑容,這個變化很明顯,「如果是用視訊方式,或是只是接收保母傳送的照片,那就很難看得出來小孩有什麼異狀」,當然,他也希望檢方能夠確認社工的行程表跟當天的悠遊卡紀錄,如果不是如此,「該還人家清白就還人家清白。」

而對於社工捲入虐童案一事,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12日發出聲明稿,質疑警方上銬社工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也希望媒體自律保障社工當事人隱私,並要求兒盟董事長不要把責任全丟到社工身上,所有責任不應該都由本案社工一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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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1
  • 曾鳳娥Teresa
    一篇廢言,如果有克盡職責,孩子會如此嗎?上銬又如何?這是兩碼子事,不相信這樣沒人要做社工,不要在譁眾取寵,要不然跟廢死聯盟有什麼不一樣,錯就是錯。 如果這樣就不做社工,那你也沒有心,也沒有資格當社工了吧? 只是其他社工自己本身也要發聲,怎麼可以靜默不語呢?碰到不合理的事情,就要發聲,或求助議員、立委啊! 社工是這小小孩唯一求助的機會,如果有克盡職責會發生這個事嗎?當然執行長、董事長要負連帶責任,怎麼可以輕輕放過?
    03月13日02:29
  • 惠珍
    保姆姊妹應該處以一樣拔光指甲、吃餿水、站著睡、隨時被打到死,都不夠彌補他所受的苦難
    03月13日03:46
  • KG Chiang
    混到出事了
    03月13日02:29
  • 蘇蘇
    社工工會到底在嘴什麼東西! 有領薪水應盡職不是嗎! 孩子新傷舊傷、掉牙、害怕畏縮,你他媽都最好沒看見! 既然相信保母,兒福聯盟和社工人員應該裁撤解散! 安置保母虐死社會局出養的孩子!台灣生育率低就是這樣!辛苦生小孩送去保母那,花錢,孩子還得虐待!
    03月13日05:46
  • 🐘王曰比🐘
    孩子,你活著是折磨,走了是解脫,可又誰讓你每天必須面對恐懼,離開後又得不到一個公平正義!是大人、是社會體制!
    03月13日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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