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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繼承房產後做一事 慘了...要賣竟得多繳200萬稅金

經濟日報
更新於 02月02日05:03 • 發布於 02月02日02:39
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不動產繼承眉角多,不諳稅法,往往就會付出慘痛代價。近日就有一件,一對兄弟繼承父親房產,因為不懂法令,一錯再錯,本來轉售不用繳房地合一稅,變成要繳,且稅金還多達200萬元,最後只好打退堂鼓暫時不賣。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這對兄弟是在去年繼承父親位於新北市土地,由於該筆土地是父親在2016年房地合一上路以前取得,依規定,繼承人未來出售,可以主張適用舊制,只需課徵房屋交易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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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一切沒問題,但後來兄弟間認為分配不公平,幾經爭論,最後將其中2筆互換,因為沒有價金支付,就以贈與方式完成所有權登記。

這一來,麻煩就大了。因為被繼承人2016年以前取得的房產,繼承人再出售可以主張適用舊制,但是,繼承後再繼承,或是繼承後再贈與,就必須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了。

而房地合一稅和舊制最大的差別是,房地合一稅是以賣價減去買價,計算獲利金額後課稅。繼承取得的不動產,取得成本為只有市價三分之一的公告價值,相減之後,獲利驚人,稅額跟著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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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哥哥因為資金需要,打算出售該筆土地,才發現兄弟間土地互換所辦理的贈與登記,已造成這筆土地要出售時必須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若出售成功,得繳近200萬元的房地合一稅,哥哥為此決定暫時不賣。

鄭文在說,這窘境其實很容易避免。依照民法第 1151 條,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如果兄弟姐妹沒有共識,可以先以公同共有辦理登記,等確認無誤後,再辦理協議分割或是共有型態變更。如果這對兄弟繼承時多思考一下,先以公同共有登記,想清楚以後再分割,就不會面臨如此狀況。

如果已經分配完成,彼此間繼承的財產要辦理互換時,也還有一招可以救,就是以市價、買賣方式交換土地。

此一作法,雖然日後出售時仍須以新制房地合一稅申報,但因二人以市價的方式辦理買賣登記,成本為市價,即便交換後兩年內出售得面臨45%房地合一稅,但因獲利是0元,稅額也是0元。

鄭文在表示,繼承不動產,一定要謀定而後動,不要草率任意分配,事後再做調整,否則本來沒有房地合一稅的不動產,將自動升等為房地合一稅的「貴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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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
  • 二代
    依規定繳稅就沒事了
    02月02日12:49
  • K
    我是被這倆冥醫用嘴開死的!走路右兩腳趾才會麻痛,給高七賢脊椎斂財勳看!醫術爛視錢如命,半年內拿我練兩刀微創,五次止痛術又亂植滑脫彈簧!瞎搞到腰臀腿內骨頭整日極度酸麻痛冰冷無力無法入眠,鼻水直流!這些都是術後隔天就有的症狀,還裝無辜哄騙是術後症候群!再去高長庚加害饒看診說這要開骨融合!術前晚還跑來問我你到底怎麼了?刀後症狀更嚴重,三天就被趕出院!還賊笑回:-)你開刀前就是這樣子啦!訛詐上百萬還害到殘,妻小遭大罪,命也開沒了!人心真的要夠惡,才能大賺黑心錢!🤕🤕🤕
    02月02日14:28
  • 關關
    說到底還是因為貪
    02月03日02:05
  • Cylie/黃凱莉
    👌謝謝😊
    02月02日13:31
  • 鄭德林
    要繳稅這個要怪留東西下來這個人如果他把它發光用光政府就撈不到稅
    02月02日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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