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2024)年三讀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安全衛生防護專章」並加重儲存化學品工廠管理人的通報責任與罰則,並由總統賴清德公布。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7)日說明,消防署已加緊展開子法研修工作,預計於今年5月前,完成相關子法的預告作業,並已函請行政院指定於今年6月1日,同步實施此6項子法及《消防法》修正條文。
對於在野黨立委先前指稱凍結消防署預算,是因應《消防法》修法後5年才實施的監督作法,消防署日前澄清,去年《消防法》修正通過後,已立即展開子法研修作業,現也已完成草案研訂,將依法制作業程序進行審查及預告等作業,預計將併同《消防法》修正條文陳報行政院後,於今年6月同步生效,並無所謂5年後才實施。
內政部預計訂修《消防法》6項子法及公告
內政部今日下午舉行部務會報,並在會後舉行記者會。劉世芳於會中表示,賴清德已於去年11月29日公布修正《消防法》部分條文,此次修法對提升公共安全及消防人員工作安全意義重大,消防署隨即加緊展開子法研修工作,預計在今年5月前完成相關子法的預告作業,並於預告作業期間廣納各方意見、完備草案規劃,同時配合《消防法》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同步生效。
內政部指出,此次預計訂修6項子法及公告,其中因應消防法修正規範各消防機關應設置專責單位及人員、防護措施的訂定及執行、健康檢查及預算編列等,將訂定「消防人員職務安全衛生諮詢會設置辦法」、「消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規則」,及「特定項目及臨時性健康檢查項目與實施方式之公告」,以及修正「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
內政部續指,針對公共安全部分,將完成「一定規模以上之實驗室或倉庫之公告」及「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內容、顏色、大小及設置位置等事項之公告」,目前皆循法制作業程序辦理中。另外,有關《消防法》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內政部已函請行政院指定今年6月1日,屆時前述6項子法將與消防法修正條文同步實施。
強化消防人員工作安全 建置消防人員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內政部強調,除了在法制作業積極進行子法研訂外,為強化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管理作業,消防署亦依據行政院所核定的「建構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作業中程計畫」,積極協助地方消防機關,建置消防人員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補助後勤照護車、改善消防廳舍環境及補助消防人員健康管理及檢查等,以實質照護消防人員工作安全及保障。(推薦閱讀:新光三越氣爆檢討》沒有風險管理意識 施工工地成火災的最大破口)
有關子法修正後擬提出1500萬元經費,協同地方政府給予消防員進行特定項目及臨時性的健檢,內政部進一步說明,目前正與健保署合作,從消防員的健檢大數據分析,看哪些區塊比較容易有問題,預計3月底就能有結果,屆時也會公告相關項目,而未來可能會將此項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去年也有請地方政府編列配合款,一同照顧消防員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