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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億女神」王宥忻酒駕遭判3個月徒刑 沉痛發聲:永遠無法原諒自己

ETtoday星光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記者蔡琛儀/台北報導

擁有10億身家的「財富女神」王宥忻,去年12月6日凌晨駕駛保時捷行經新北市淡水區,突在坪頂路與小坪頂路口停車。警方獲報趕抵,發現她身上散發濃烈酒氣,經酒測值達0.92mg/L,遠超法定標準,當場將其逮捕。檢方依法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士林地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王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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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王宥忻透過經紀公司回應:「對於士林地方法院的判決結果,我誠懇接受。」坦言去年12月6日的錯誤行為,是她人生中深刻的教訓,「酒後駕駛不僅危害自身,也可能對他人生命與財產造成重大風險,這是我永遠無法原諒自己的地方。 」

王宥忻說,要再次為此行為向社會大眾、支持她的粉絲及身邊的家人朋友道歉,感謝外界的批評與指正,讓她有機會反省與彌補過失,「我承諾會積極參與交通安全與酒駕防制的相關公益活動,並以具體行動回饋社會,提醒大眾遵守法規,拒絕酒駕。也會致力於社會公益,希望以自身經歷警惕大眾,共同為安全的交通環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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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南無阿彌陀佛
    沒有羞恥心假鬼假怪。當小三破壞別人家庭 做詐騙怎麼不會懺悔?被人說出來還兇狠告人妨礙名譽。告人又被人告全敗訴 留下一堆黑記錄。現在又多一項酒駕 缺德事也可裝模作樣拿來擺拍打知名度。報應早晚
    2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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