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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子夜店遭「伸進短褲性侵」噁男手指驗出DNA挨訴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07月08日14:55 • 發布於 07月08日14:55

台北市信義區夜店發生性侵事件!一名女子被陌生男子抓住,遭到對方用左手伸進短褲性侵,台北地檢署8日將他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這起案件發生在台北市信義區某夜店,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一名女子穿著短褲與友人前往夜店跳舞,沒想到卻遭蕭姓男子以雙手抓臀部,女子制止了他的行為後,與朋友繼續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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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發生在台北市信義區某夜店。(圖/東森新聞)

這起案件發生在台北市信義區某夜店。(圖/東森新聞)

不過,又出現一名陌生人將女子的左手抓住,強行拉女方觸摸私密部位,這時剛剛被制止的蕭男前來抓住她的右手,並把手伸進她的短褲裡,女子不斷想向男性友人求救,對方卻沒有發現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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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斷想向男性友人求救,對方卻沒有發現不對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子不斷想向男性友人求救,對方卻沒有發現不對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性友人起初以為女子只是在跳舞,後來才看見她的表情痛苦,並發現蕭男的手,趕緊抓住蕭男,並叫夜店安管報警處理,蕭男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

蕭男到案後稱,自己忍不住觸摸女子身體,但沒有侵入私密部位,對方身上也沒有明顯的侵入傷勢,並表示自己不知道另一名男子的身分為何。

不過,調查結果發現,蕭男的左手中指指甲縫中留有受害女子的DNA,檢察官認為,若不是刻意摳抓行為,這個位置難以殘留足以化驗的生物跡證,因此台北地檢署8日將他依強制性交、性騷擾等罪起訴。

調查結果發現,蕭男的左手中指指甲縫中留有受害女子的DNA。(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調查結果發現,蕭男的左手中指指甲縫中留有受害女子的DNA。(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衛生福利部》的資料,民眾出門在外應保護自己的安全,性侵害不是性,而是暴力;只要「沒有」經過您的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藥物控制或其他違反您意願的方式發生性行為,都算是性侵害,就算是兩情相悅,但有一方未滿16歲,也是性侵害。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曾宣導,如何減低性侵害發生的可能,包括在家中外出時留一盞燈;回家進門前,預先準備好鑰匙;避免出入偏僻的地點;改變固定的作息時間或方式,使人不易預知你的行為而加害於你;勿讓陌生人進入家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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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1
  • 嘎嗶
    滿腦精蟲的垃圾
    07月08日15:58
  • Kenken Lo
    以為自己是台灣加藤鷹嗎,SOD看太多,以為摳到g點對方就不會反抗。都摳到指甲縫可見得挖很大力。
    07月08日15:20
  • AngelaYu余曉丹
    鞭刑加去勢
    07月09日01:01
  • K.R
    摳錯逼了怪不了別人囉 下次記得摳刺青+9香爐妹仔 牠會呼朋引伴排隊求贛的
    07月08日20:21
  • 江小龍
    能花小錢解決這事… 非要挑個最貴 還吃罪的! 腦袋撞壞了
    07月09日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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