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合併案一波三折!台灣大哥大宣布將在開工後召開董事會,針對NCC核准「台台併」超標頻寬須繳回一事進行討論。業界預估最壞的情形可能導致合併破局,由於「遠亞併」仍順利進行;因此,不管是「5家變3家」或「5家變4家」,台灣電信業的版圖都將徹底重整!
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郭文忠曾在合併聽證會上表示,以歐美來說,3至4家是普遍模式,但考量我國電信市場特性,加上人口相對密集,3至4家並非合宜的網路佈建規模。他認為「維持足夠競爭,對消費者是一個比較好的保護方式。」政府可透過各種方式如扶持第4家MVNO業者,來維持市場競爭,進而達到對消費者的保障。
郭文忠表示,電信合併案將減少零售市場的競爭,長期而言,有可能「低價吃到飽會逐漸退場」;其次,未來在頻譜競標的參與者變少,政府在頻譜的收入也會因此減低。
針對如何促進電信市場的競爭態勢,NCC委員會中也做了詳細討論,要求電信業者與其他事業或公司合併時,應履行「3應3不」原則。NCC平台事業管理處副處長蔡國棟強調,不希望大業者給其他小業者「穿小鞋」,導致小業者在零售市場的競爭中處於劣勢。
首先是3應原則:業者應於合併基準日後3個月內,提出公開受理程序並明訂合理協商期程。其次,業者應提供多樣化資費內容,批發服務及計價方式供其他MVNO業者選擇採用。再者,存續公司的業者應提供其他MVNO業者與自身用戶,相同等級行動語音、數據、漫遊、號碼可攜及平等接取服務。
而3不原則,其一是針對服務等級協議及品質,不得有不合理或無正當理由之流量管理差別待遇。其二是針對MVNO業者之行銷、費率規劃與組合、銷售方式,不得限制或不得干預。最後,則是不得限制MVNO業者與其他大型電信事業簽訂批發服務契約。
所謂MVNO指的是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全名為「Mobile virtual network operator;簡稱MVNO」。這些MVNO業者並沒有架設實體線路固網,也沒有實體無線基地台,而採取向大型電信業者承租固網或無線基地台的方式來經營。
目前台灣的MVNO業者包括ibon mobile統一超商電信、無框行動Circle.Life等,前者與遠傳合作,後者則與中華電信合作,均提供月租型和預付卡門號服務。不過,台灣絕大多數消費者仍習慣使用五家電信業的服務,甚少人選擇MVNO業者提供的服務;顯見政府若要扶植MVNO業者,還有一段長遠的路要走。
安 管他幾家,NCC廢除本身就能解決所有問題
2023年01月30日23:23
Yvan+ 低價吃到飽會逐漸退場…..哪來的自信?
經營團隊會向股東說:因市場飽和,每年營收5%遞減!
網路需求是逐年增加,因爲網路傳輸從文字到影音再到HD online…等,所以才需要從3G到4G到5G,才能滿足市場需求
結果,這些電信高層每天都在喊吃到飽退場,是腦袋有洞嗎?
你叫大家不要走平面到路,來走高速公路,發現車流變多了,再蓋一條超高速公路,結果大家上來了,你叫所有人只能開比平面道路快一點,還不能開太久,然後跟老闆說….大家習慣開平面道路,大家不想上超高速公路!
錯誤的思維與政策比貪瀆更嚴重,現在這些高層就是這樣!
總是看到流量超標很多的人(佔比應該不超過0.15%),卻看不到連基本流量都用不到卻繳高額月租的人,根本狗腿高官嘛!
2023年01月30日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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