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30日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 文,修正加班定義及補償方式等,例如明定公務人員 補休假應於機關規定的補休假期限內補休完畢,補...
立法院會30日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 文,修正加班定義及補償方式等,例如明定公務人員 補休假應於機關規定的補休假期限內補休完畢,補休 假期限至多為2年。圖為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下議 事槌宣布通過。 中央社記者鄭清元攝 1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