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聞] 今年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將王姓前女友及王女母親勒斃,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於2017年定讞,在16日晚間10點02分執行槍決。雖然此事引起歐洲聯盟(EU)和國際人權組織不滿,但台灣並非唯一保有死刑並執行的國家,日本前刑務官阪本敏夫就曾在節目中談及死刑的程序、細節,還出書講述對自己職責的複雜感受。
外媒《nippon.com 》曾節錄阪本敏夫的敘述,日本的死刑必須在非公開和嚴格保密的情況下執行,執行順序已經不像以前那樣可預測,死刑犯會在指定執行時間前一個小時,被從牢房帶到教誨室,由看守所所長或作為其代理人的部長,根據執行命令書進行核實詢問,然後宣布執行死刑。這與大約50年前,死刑犯會在前1、2天被通知,並有機會與其家人見面告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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阪本敏夫透露,執行死刑是困難且令人不適的任務,不容許任何失誤,需要具備熟練技能的警衛隊承擔,這些人會直接接觸死刑犯的日常生活,包括鍛煉、洗浴等,並每天與其交談。當死刑犯進出單人牢房時,他們會用手檢查衣服和身體,因此能感受到其體溫。可以說,他們與死刑犯的關係比「點頭之交」更親密。
執行死刑當天,隸屬於警衛隊的獄警,會將死刑犯從單人牢房押送到執行現場,參加宣讀執行死刑命令的儀式,為死刑犯戴上手銬,用白布遮蓋其面部並綁緊,讓犯人站在刑臺上,綁緊雙腳,並在脖子套上絞索。待執行完畢,驗屍並清洗遺體,穿上符合其宗教信仰的服裝並裝入棺材,接著就是教誨儀式(類似於守靈和葬禮)、運送棺木。
阪本敏夫提到,日本主要是以絞刑來執行死刑,這對獄警來說是相當大的精神負擔,因為雖然是職責和工作所在,但畢竟是終結生命,仍會給執行者帶來精神痛苦,所以普遍希望能改變執行方式,比如藥物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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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ma 絞刑對待死刑犯已經算輕了,台灣還打麻醉勒,是很擔心死刑犯痛?你他媽他們殺人時有想過被害者也會痛嗎?
17小時前
~🍀~Emily 呂~~ 建議死刑執行像日本一樣
一小時前再通知
被他殺死的人都沒有人權
兇手談什麼人權
16小時前
Cho Chen-Yu 美國執行注射死刑,日本執行絞刑死刑,台灣執行槍決死刑,吠屎人士只敢對台灣狂吠,尤其歐洲高貴白人和台灣附隨吠屎組織,雙標得不能更雙標了
16小時前
麻吉 台灣應該鞭刑鞭到死
17小時前
小張 看看世界上因飢餓、戰爭引發的問題,所以人的價值有多貴重?人權組織跟廢死集團竟會對一個死刑犯發聲,不覺是個笑話嗎?
1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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