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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日前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法提出覆議遭否決,總統府13日收到咨文後於今(23)日上午公布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修正條文,3日內生效,總統也批示「本案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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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憲訴法第30條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違憲宣告須至少有9人同意。行政院日前提出覆議,認為其門檻過高將癱瘓憲法法庭,另外也指出法條未設計過渡條款,將造成已繫屬憲法法庭之案件不清楚是適用舊法或新法,但覆議案遭立法院否決。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說明,總統在核批公布案時也批示:「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相關修正規定,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同時,並將上開批示內容函致五院院長。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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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 Li 不符合民進黨利益的都是違憲!
12小時前
Steven 以後所有的事情都請大法官釋憲?
12小時前
趙元昊 突顯大法官中有安插好的民進黨徒?哈哈哈。
12小時前
葉人華 現才知沒有民意基礎的大法官,才是最大的民意機關,啥都是它說了算。那還選啥立法委員,解散立法院,台灣實行君主立憲就可,一年也可省幾十億立法院費用。
12小時前
C.C. 賴功德無視民意
推翻了啦
新民意要求你自動離職
1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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