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1304)台聚-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據:
一、本公司110年5月6日第二十屆第六次董事會決議。
二、本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0年6月11日證櫃債字第1100005889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貳拾億元整,分為甲券壹拾億元整及乙券壹拾億元整,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
三、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及計息方式:採固定利率計息,甲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63%,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乙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73%,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甲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四、五年分別還本二分之一,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六、七年分別還本二分之一。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自有資金、營業收入、銀行借款、貨幣市場、募集公司債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銀行借款。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民國110年3月31日止,國內公司債,共計新台幣7,000,000仟元整。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截至110年3月31日止,額定股本總額為新台幣13,426,023,65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1,188,763,500股、特別股0股,每股面額均為新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887,635,000元。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之餘額:截至110年3月31日止,該項餘額為新台幣51,303,649仟元。本公司為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票之上市公司,本次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四規定,不受公司法第二四七條規定之限制;截至110年3月31日止之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百分之五十金額為新臺幣25,651,825仟元。
十一、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銀行:不適用。
十三、承銷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及名稱:不適用。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不適用。
十六、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債委託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債券所有人。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簽證機構:不適用。
二十一、 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110年6月23日開始募集並完成募集發行,款券並於發行當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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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聚發行110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合計20億元(補充)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