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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大了 偷吃兩籠小籠包罰一萬元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7月03日02:44 • 發布於 2019年07月02日20:58
虧大了 偷吃兩籠小籠包罰一萬元

好貴的小籠包,兩籠要一萬元!苗栗一名十九歲陳姓男子,因為肚子餓身上又沒錢,看到超商前一輛機車上掛了兩個紙盒袋,內有兩籠小籠包,陳姓男子將小籠包拿走吃下肚,被害人報警循線將陳姓男子逮捕,並依竊盜罪嫌移送。全案法官審理終結,法官依竊盜罪名判處陳姓男子十天的拘役,如易科罰金是一萬元。 (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十九歲的陳姓男子,是今年三月底凌晨,行經苗栗市中正路一家便利超商前,因飢餓難耐身上又沒錢,看到機車上掛了兩盒的小籠包,於是順手將小籠包偷走吞下肚。柯姓被害人從超商購物出來,看到宵夜被人偷走相當氣憤,才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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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根據超商外的監視器畫面,循線找到陳姓男子到案說明,陳姓男子坦承因為肚子餓又沒錢,所以才會竊取小籠包果腹。全案地檢署依竊盜罪嫌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審酌被告竊取他人所有小籠包食用,不尊重他人之財產權,行為實有不該,惟犯後能坦白承認,節省有限之司法資源,且竊得之小籠包價值不高,被害人損失不大,犯罪手段平和,法官衡量被告只有國中畢業,目前無業,家庭及經濟狀況勉強維持等情狀,判處被告拘役十天,如易科罰金是一萬元。換言之,兩籠小籠包市價是一百一十元,但陳姓男子卻要付出一萬元,代價接近一百倍,不管怎麼算都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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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3
  • ···
    人家才吃兩個茶葉蛋還判的比你重嘞……
    2019年07月02日23:15
  • 大野狼
    就沒錢買小籠包了,哪來的一萬,應該是進去十天進修
    2019年07月02日23:56
  • 蔡志祥
    沒錢去關十天阿 做錯事就是要面對阿
    2019年07月03日00:57
  • 李宜明(黎明)
    順手簽羊都成習了,顯然行之有年,總愛拿貧窮護身狡辯博取法官同情
    2019年07月03日01:26
  • L
    習慣性的貪小便宜,不尊重他人財產權。「無賴」
    2019年07月03日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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