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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3命又砍人!母拒賠112萬 法官:要怪去怪你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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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02月19日07:25 • 發布於 2019年02月19日07:28 • TVBS新聞
謝亞軒無照撞死3人,還曾尋仇砍人。圖/TVBS資料畫面

台北市22歲男子謝亞軒,去年無照在南京東路四段飆車,失控撞進騎樓奪走3條人命,事發當時引起社會譁然,遭檢方羈押起訴。不過他在2016年底就曾和同夥參與尋仇,在大街上將對方砍成重傷,事後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北地檢署已給付給傷者犯罪被害補償金112萬,事後檢方向謝亞軒父母追討,謝母卻在出庭時抱怨其他共犯都不用賠,拒絕賠償,遭到法官怒嗆:「坦白講你應該怪謝亞軒!」

檢警調查,2016年12月2日,張姓男子和友人下車後準備走進租屋處,此時路旁轎車突然衝出5名男子,持刀朝張男瘋狂亂砍,街上留下大片血跡嚇壞眾人,而其中一名行兇的男子就是謝亞軒,全案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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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TVBS資料畫面

大街上公然尋仇,張男被砍成重傷後,北檢先給付他犯罪補償金112萬元,去年聲請支付命令獲准,由於謝亞軒犯案時未滿20歲,台北地院裁准112萬元應由他父母和其他4名兇嫌支付。不過謝亞軒和父母認為不合理,還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北檢只好提出償還犯罪被害賠償金的訴訟。

而謝亞軒昨日被借提出庭,不時和媽媽交頭接耳商量,謝母則在庭訊時說,「這112萬元他們都不賠啊!他們都不知道我們家已經被假扣押。」且根本不認識那些人,拒絕賠償,對此法官則冷回「坦白講你應該怪謝亞軒」,認為連帶賠償本來就是有錢的先負擔全部,至於個人分擔多寡,則是債務人自己協調的事,謝母聽完仍堅持要再找律師討論,待4月15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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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02
  • 水瓶
    養子不教父母之過,有這種兒子,親手殺了他我想閻羅王也不會責怪
    2019年02月19日07:48
  • 阿明
    判死刑給他,看他媽還靠夭嗎
    2019年02月19日08:26
  • 碧雲女兒
    那殺回去殺妳兒子好不好,記得別要賠償哦
    2019年02月19日08:26
  • 呂少爺
    應該判死刑比較快
    2019年02月19日08:34
  • 阿彌陀佛 請問,為什麼我們台灣政府不落實執行死刑? 死刑是有必要的刑法,死刑非無人權,死刑乃是必需存在治罰殺人犯罪者,殺人嘗命,天經地義,這有什麼不對之道理呢,被告殺人犯罪者有人權,那麼死者就無公道權益嗎? 我們若用心觀察幾乎每個殺人犯罪者都是有這樣子的理由殺死被害人,被告幾乎都是推說是被害人引起殺機行為,要不然就是被告因精神障礙因素引起殺機行為,考量這些理由而無落實判被告死刑與落實執行死刑,請問,執政當官的人真的能身感同受死者與死者家屬的痛苦嗎,每個執政當官的人月俸領這麼多,為何不以一顆真正的同理心為善良百姓作事呢? 因擔心誤判而難以判決被告死刑與落實執行死刑? 因政策理念因素和法條因素而不能判被告死刑與落實執行死刑? 請問,如果是執政當官的家屬如案件被害人的遭遇,執政當官的人還能這麼若無其事的看待事情嗎? 殺人致死者,應死刑判決之,應實現法律公道處以死刑與落實執行死刑,任何一個人絕對不要異想天開的認為可教化殺人犯罪者可以真正回歸向善,到時候反被殺害,這不就得不償失? 死刑非無人權,殺人案件經過三審後,最後法官還是依職權判決被告死刑,就應落實執行死刑。
    2019年02月19日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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