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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不辦,我們來辦」 我今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23日01:56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2日21:30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左)今出獄,陸委會致函港府,盼協助我檢警赴港將犯嫌帶回。(取自臉書)

陸委會正式致函香港政府

〔記者鍾麗華、編譯黃靖媗/綜合報導〕讓港府藉口修「逃犯條例」的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今天出獄,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我方已於昨天下午透過台港既有正式管道致函與致電,希望港方協助我方檢警人員赴港將犯嫌與事證帶回,盼港方能儘速正面回應。「為了實踐司法正義、務實處理本案,香港不辦,我們來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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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我方主動出擊,但港方不買單。香港律政司昨晚發佈新聞稿回應,任何人在香港因犯罪服刑完畢後都會獲釋,港府無法律依據將釋囚繼續拘留,且斷然拒絕犯案者自首,是罔顧公義及極不負責任的做法,也有違法治精神。香港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直言,陸委會的要求「不可行」;建制派議員主張,台灣警方在港無司法管轄權,只能靠陳同佳自願赴台,港府不該開先例。

盼助我方帶回嫌犯及事證

陸委會昨與內政部、法務部共同召開記者會。邱垂正指出,我方已正式致函港方,希望港方依先前公開承諾提供合法協助,就我方所提刑事司法互助的請求事項及相關在港卷證資訊,例如認罪書、庭訊口供等,提供我方赴港人員攜回。為免犯嫌有逃亡滅證之虞,希望港方協助我方赴港人員確認犯嫌身分及帶回,不讓重案犯嫌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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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說,刑事局已通知香港警務處,我方司法人員今天將前往,希望對方給予協助。

若港府沒有回應我方請求,是否會准許陳同佳來台?陳宗彥說,陳嫌已是通緝犯,不適用線上申請簽證與落地簽方式,只能提出書面申請,我方已通知港府,希望在此機制下讓陳嫌來台。若陳嫌搭乘非台灣籍班機來台該如何處理?陳宗彥強調,依照慣例,須取得對方國家入境許可,才能核發登記證,「這是港府態度問題」。

港方不買單遲未具體回應

由於港府遲未具體回應我方要求派員至香港帶回嫌犯與相關卷證資訊,邱垂正昨天深夜再次呼籲港府負起責任,積極回應我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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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6
  • 宋亦岡
    派員押解回台?哎.... 真的不爭氣的笑翻了,ㄧ堆康安的繼續相信吧。
    2019年10月23日00:54
  • 辰辰
    冥進洞(包跪)這麼會轉彎的爛政府人家來你不要 講一大堆幹話,下台了啦!爛政府跟一群爛人
    2019年10月23日01:27
  • shihuang
    現在變成有魄力? 你沒協議你敢直接去港抓人? 香港不辦? 就說記者洗風向 之前就說過 港府證據只能辦洗錢 台灣之前找不到屍體 還是港府通知 才找到屍體不是? 屬人與屬地 香港是屬地主義 而且台灣在香港照理說 是沒有執法權的 因為沒有犯罪協議 更不用引渡 逃犯條例根本沒過
    2019年10月23日01:03
  • 其實是單純的事,就是政客們複雜化,政治是政治,司法是司法,選舉到了,拿司法的議題為選舉炒作的工具,那司法改革就是假的
    2019年10月23日01:43
  • johnliou
    講什麼屁話?人家香港是不能辦無法辦而你是能辦該辦不敢辦,被全世界質疑了才不得不辦,還要往自己臉上貼金,找下台階,丟臉啊!菜總統輸院長姑婆芋部長都是法律人,都是在知法玩法,無恥。
    2019年10月23日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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