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華航勞資協商達共識 機師罷工宣告落幕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19年02月14日14:37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陳葦庭台北14日電)華航勞資雙方今天舉行第4次勞資協商,歷經近11小時協商,終於針對5大訴求達成共識,持續7天的華航機師罷工正式宣告落幕,且團體協約生效期間,也就是3年內不罷工。

華航機師罷工第7天,今天雙方從上午10時起進行第4度勞資協商,上午達成外籍機師進用及升訓制度達成共識,下午1時原本要討論禁止對工會會員(幹部)施壓、脅迫、秋後算帳訴求,並開放直播,但由於雙方意見分歧,會議中斷數小時,傍晚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出面向媒體表示,在勞動部的主導下,雙方改由密室協商,結果一併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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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近11小時協商,雙方對外宣布,已經針對機師工會所提出的5大訴求達成共識,包括禁止對工會會員(幹部)施壓、脅迫、秋後算帳,禁搭便車條款、撤換破壞勞資關係的不稱職主管、飛安獎金納入團協,以及之前達成共識的疲勞航班派遣、外籍機師進用及升訓制度等。

勞動部次長劉士豪說,在秋後算帳部分,華航承諾,對工會及會員就這次爭議行為,如符合法律所定的爭議行為言行,公司予以尊重,也將遵守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中華民國相關法律,並不會對工會及其會員有違反前述法令行為。

管理制度部分,雙方在罷工事件結束後,華航同意就勞資爭議起因詳加研議及改善管理制度,同時未來將加強與工會溝通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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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士豪也指出,未來如果雙方在團體協約有效的期間中有爭議行為,將採調解以及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將不會再有罷工行為。

團體協約指的是雇主或有法人資格的雇主團體,與依工會法成立工會,以約定勞動關係及相關事項為目的所簽訂書面契約。根據團體協約法,團體協約為定期者,其期限不得超過3年;超過3年者,縮短為3年。

至於保障13個月全薪的訴求,雙方協商後改為飛安獎金,金額將待2月21日再議,並納入團體協約當中。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信燕指出,她看到華航釋出的善意,團體協約簽署完成後就停止罷工。

對於雙方密室協商一事,交通部強調並不贊成私下討論,勞動部則回應,由於現場無法聚焦,才不得已請雙方各派4名代表參與討論,並不是要躲避公民監督。

華航機師從8日清晨6時發動罷工,歷時7天,截至今天共影響近200航班,影響2萬5000多人。(編輯:管中維)10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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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9
  • 華航可以全部改為民營化,全部交由民間公司來管理營運,為何每次都是半國營華航員工抗議罷工。 交通部說航發會雖然是華航最大股東,但只有約35%的華航股權,因此只能尊重公司治理。 交通部真是太客氣了,只提航發會,卻忘了提其他官方或半官方的華航股東,其實政府直接、間接擁有的華航股權,早就超過50%了,政府絕對有權強力介入。
    2019年02月15日03:29
  • 劉小富
    玩累了...休息一下...請你們好好的飛....😁😁😁😁😁
    2019年02月15日01:44
  • CH Chen
    全民解聘華航罷工機師
    2019年02月14日23:16
  • 彩霞
    戲演完,收工了 最佳導演 最爛劇本 最笨製作 無厘頭演員 無感的觀眾 爛戲一齣
    2019年02月14日22:55
  • 林翠桑
    雙方鬧劇落幕,各取所需,受影響的旅客何辜,國家形象大傷。
    2019年02月14日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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