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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規範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巡迴、排班攬客,且1小時為起租時數,以日租、時租方式計費,外界稱之為Uber條款。對此,Uber今(23)日也發出聲明表示「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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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與租賃車業者合作以短途里程載客,引發計程車司機不滿,打算2月27日再度上街抗議,交通部隨即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規定小客車租賃業將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等於未來搭Uber將以1小時計費。
對此,Uber公司今表示,針對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範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科技平台合作感到失望,也極度關切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範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科技平台的合作,以及因此對整體產業和 Uber在台灣營運的影響。
Uber公司說,Uber的營運模式完全符合法規,與在地租賃和計程車交通服務業者合作,Uber也支持小客車租賃公會提出的「網約多元小客車」為可研議方案,他們將與政府相關單位共同努力,商討對乘客、駕駛和產業都有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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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冠倫 劣幣逐良幣
2019年02月23日11:49
Ocean 其實,最好的做法,
應該是趁引入Uber時,
一併汰換掉那些素質不良的計程車,
然後讓雙方各取所需,
這才是最好的雙贏!!
現在只是貪選票,爽了計程車,
卻造成更多人對計程車的不良印象!!!
2019年02月23日11:44
Jason 就算你這樣改,2020還是全盤皆輸
2019年02月23日11:23
ノクティス 選票的問題
2019年02月23日10:44
阿倫 小黃素質,全民皆知。身為職業駕駛人,九成的駕駛卻毫無職業程度。
2019年02月23日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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