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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首次使用類鴉片藥物執行死刑,4點帶你認識「芬太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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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於 2018年08月15日05:30 • 何渝婷

美國內布拉斯加州在當地時間14日首次以強效類鴉片藥物「芬太尼」(Fentanyl)執行死刑,而伏法的是1979年在奧馬哈(Omaha)犯下連續殺害2名計程車司機的摩爾(Carey Dean Moore)。

娛樂性用藥、醫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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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太尼屬於人工合成的鴉片劑,因為其以極少份量就能達到鎮痛效果,副作用又比嗎啡來得少,所以長期以娛樂性用藥及醫療上做使用。

鴉片類藥物

芬太尼屬於一種強效類鴉片止痛劑,其效力比嗎啡高出50到100倍,但因為它在止痛之餘,還能帶來滿足、放鬆的感覺,所以太過倚賴藥物就很可能會上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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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量恐致死

芬太尼會被拿來製作成止痛貼片、止痛藥,不過曾有多個案例顯示使用過量的芬太尼或是不當使用,都有可能導致死亡。

在台灣屬第二級管制藥品

芬太尼在台灣屬於二級管制藥品,根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芬太尼只能透過衛福部食藥署的製藥工廠負責輸出、輸入、製造及販賣。

(首圖取自Wikimedia Commons-Croh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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