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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新規:高溫作業必備防護設備 違者最高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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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8月02日10:10 • 發布於 08月02日02:40

勞動部8/1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以保障工作者的安全與健康。(圖/123RFS)
為加強工安保障,勞動部8/1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針對高風險作業提出了更嚴格的安全與健康防護措施,以保障工作者的安全與健康。其中,因應氣候暖化所造成的高熱危害風險,要求雇主在面對最高熱危害風險時,必須設置必要的防災設備。若雇主未遵守這些規定,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可處以最高30萬元新台幣罰鍰。
職安署指出,氣候變遷帶來的高氣溫風險已增加,因此要求雇主在戶外作業時設置有效的熱危害防護設備,如遮陽網和細水霧系統等,以降低作業環境溫度。此外,應提供陰涼的休息場所,如配備冷氣和風扇等降溫設備,並確保提供充足的飲用水。
此外,為了防止因車輛及營建機械誤操作而發生的事故,規定要求必須設置制動裝置並保持正常運作,並安裝倒車或旋轉警報裝置,以及設置可偵測人員進入作業區域的警示設備。此外,對於從事金屬加熱熔融或熔鑄作業的設備,要求設置冷卻系統的監測與警報裝置,以預防水蒸氣爆炸等危險。
最後,為了保障工廠鋼構屋頂作業的安全並避免墜落事故,新規定要求在屋頂邊緣及周圍易踏穿的材料處,必須安裝女兒牆或具有適當強度的欄杆,以及設置安全通道和堅固的格柵等必要防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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