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一名50歲徐姓Uber司機,昨(20)日9時許,行駛自小客車行沿中山路847巷往吉昌街方向行駛,因超車與46歲的李姓男子發生糾紛,桃園警察分局龍安派出所警員獲報趕抵現場,將雙方帶回派出所釐清狀況,後續李男對徐男提出強制罪告訴,警方已依規定處理,全案依法函請偵辦。
據了解,原本開在後方的李男超越徐男,徐男要再超越時,李男卻放慢速度導致他無法超車,徐男憤而在桃園區國聖一街與國鼎一街口將李男的車攔下,徒手敲擊他的車窗和後照鏡,並生氣的要李男下車理論,雙方在現場僵持不下,警方獲報後到場,將兩人帶回派出所釐清狀況,李男對於徐男行為堅持提出告訴,警方後續已依規定受理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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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只是單純的超車,卻演變到要被提告走上法院,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間應互相禮讓,遇到糾紛應保持理性處理,違法者警方必定深究嚴辦。
Johnny Huang 果然!現在南部開牛頭牌的也多是已由三寶升級為八寶😅😅😅
06月21日07:49
🧑🍼 上法院浪費彼此時間,這種強制罪也告不了啦
06月21日02:47
Eric Liao 路上滿是一堆開車兜風划手機不打方向燈不開大燈故意擋路的三寶,不讓人生氣才怪
06月21日08:54
小蕭52752 43條,要罰6000-24000,加扣牌3個月,心平氣和,才不會觸犯到
06月21日10:30
C J 那就超車撞過去啊
哪有不能超的
06月21日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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