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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史上最大冤案!58年前滅門血案淪死囚 如今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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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於 09月26日05:41 • 綜合外電整理報導

日本一位男子被金氏紀錄認定是「全球關押最久死囚」,由於他「很可能坐了冤獄」,在服刑48年後在2014年3月獲釋,靜岡地院去年10月開始進行再審,這個漫長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如今已88歲的袴田巖。9月26日再審結果出爐,靜岡地院於日本時間下午2時宣判「袴田巖無罪」。

袴田巖的姊姊袴田秀子(中)花盡所有積蓄,誓言要幫弟弟證明清白,如今她終於做到了。圖片來源:讀賣新聞 / AP / 達志影像

工廠老闆一家四口慘死 只有大女兒躲過一劫

1966年6月30日凌晨時分,日本靜岡縣清水市一間民宅發生大火,消防員抵達現場20分鐘後撲滅火勢,經營味噌工廠的橋本藤雄(41歲)、妻子橋本千惠子(38歲)、二女兒橋本扶示子(17歲)、小兒子橋本雅一郎(14歲)沒能逃出,只有當天在祖父家過夜的大女兒橋本昌子(19歲)躲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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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詢問目擊者得知,大火發生當下屋內並無傳出任何呼救聲,且空氣中瀰漫一股詭異汽油味,屍檢後確認4名死者身上都有刀傷,大部分集中在胸口、頸部等位置,警方也在屋內找到12公分長的小刀,由於當天是工廠發薪日,但案發後橋本已經準備好要發放的這筆錢卻不翼而飛,所以研判可能是內部員工幹的。

警方在工廠宿舍搜出一件沾有血跡的條紋睡衣,睡衣的主人就是時年30歲的袴田巖(袴音同褲),他原本是位職業拳擊手,退役後到味噌工廠工作,警方訊問時發現袴田巖左手指綁著繃帶,他供稱手指傷口是大火發生時前去救火才不小心劃傷。

袴田巖年輕時的照片。圖片來源:AP / 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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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對我破口大罵……每天成群結隊地打我」

睡衣送驗後發現,血跡的血型為A型與AB型,但袴田巖是B型並不符合。8月間警方仍依強盜殺人、縱火以及竊盜罪嫌將袴田巖逮捕,並展開連續20天的馬拉松式審問,每天平均審訊12小時(最長一次為16小時50分鐘),由於他始終否認犯案,警方開始使用暴力威脅,不給水甚至不讓他去廁所,「他們對我破口大罵,用棍棒打我,每天都成群結隊地打我」,飽受折磨的他,這段期間只與律師見到3次面,袴田巖內心防線最後終於被擊潰認罪。

9月間檢方起訴袴田巖,並還原「案發經過」,檢警認定袴田巖覬覦錢財對橋本一家下手,事發當天穿著睡衣的袴田巖,外面套了一件黑色雨衣,手持凶刀鬼祟翻牆進入橋本家,被橋本藤雄發現後,兩人發生扭打,袴田巖掏出小刀將其殺害,手指的傷口就是在犯案時劃傷,他隨後依序殺害橋本扶示子、橋本千惠子、橋本雅一郎,並奪走裝在布袋內的員工薪資,接著他跑到旁邊的味噌工廠裝好汽油,返回橋本家,將汽油灑在死者身上用火柴點燃大火,最後回到員工宿舍。11月15日首度開庭審理,袴田巖當庭推翻供詞,否認犯案,他堅稱遭到警方用可怕手段刑訊逼供,他才會崩潰認罪。

隔年1967年8月31日,味噌工廠員工在一個發酵桶內發現「5件帶有血跡的衣服」,分別是兩件上衣、兩件褲子、一件內褲,其中一個口袋裝著火柴與繃帶。袴田巖母親表示,曾幫兒子買過類似的款式的內褲,宿舍其他員工則稱,曾看過袴田巖清洗過類似內褲。

辯方在記者會上拿著檢方當年提交的「血衣物證照」。圖片來源:讀賣新聞 / AP / 達志影像

9月13日第二次庭審,檢方提交「新尋獲的血衣物證」,稱這5件血衣才是袴田巖犯案時所穿的衣服,先前發現的條紋睡衣與雨衣,則是案發後袴田巖放火滅證時換上的。辯方律師則反駁這根本是檢警捏造的證據。法官當庭讓袴田巖試穿5件血衣,沒想到根本穿不上去,所有衣服皆不合身。不過檢方強調,衣服在發酵桶放了一年,很可能因此縮水,且袴田巖這一年來身材比案發時也更胖了一些。

經過2年審理,1968年9月11日靜岡地院宣告袴田巖一審判死,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卻屢遭駁回,1980年死刑定讞。從此袴田巖的姊姊袴田秀子開始為弟弟四處奔走伸冤,花盡身上所有積蓄,想幫弟弟證明清白,一年一年就這樣過去,隨著DNA檢測技術發達後,袴田巖辯護方把「5件血衣」送驗,檢測結果出爐讓他們精神為之一振,稱褲子上的血跡與袴田巖並不匹配。

2014年3月27日,78歲袴田巖(左)被當庭釋放,同一天金氏世界紀錄認證,他成為全世界被關押最久的死囚。圖片來源:讀賣新聞 / AP / 達志影像

金氏世界紀錄認證 全世界被關押最久的死囚

2014年3月27日,靜岡縣地方法院宣布該案重啟再審,考量到袴田巖身體狀況,法官村山浩昭以「再拘禁下去令人難以忍受,也違反正義」為由,當庭釋放袴田巖,同一天金氏世界紀錄認證,袴田巖成為全世界被關押最久的死囚。但檢方立即提出上訴,2018年6月11日,東京高等法院撤銷再審的決定,辯方提出特別上訴;2020年12月22日,最高法院推翻「撤銷再審的決定」,將此案發回高等法院;2023年3月13日,東京高等法院維持靜岡地方法院2014年啟動再審的決定。

除了姊姊袴田秀子是袴田嚴坐牢半世紀以來的依靠,還有一個人也至關重要,他就是一審其中一名法官熊本典道。

熊本典道始終堅信袴田嚴無罪,並早早寫好無罪判決書,他認為警方透過強制、脅迫與長時間訊問的非法方式取得「自白」口供,不得成為證據,但另外兩位「法官前輩」認為袴田嚴有罪,熊本典道無奈之下屈服,他後來回憶當年表示:「當時我全身發抖,又生氣又流著眼淚,終於拼湊14萬字矛盾百出的判決書。」他再三懇求審判長宣讀判決時,務必要念出判決書上對靜岡縣警方刑求作法加以訓斥的相關文字。

袴田嚴案一審宣判死刑後,熊本典道也心灰意冷辭去法官工作,改行當律師,不到10年就揚名立萬,但被藏在內心深處的罪惡愧疚感不斷折磨,他開始對妻兒暴力相向,並出現帕金森氏症的症狀,離婚後他放棄律師執照,開始在全日本流浪,沒人能想到,曾經意氣風發的法官、律師,有一天會淪落成街友。2006年他在福岡遇見一名婦人對他伸出援手收留了他,日久生情後,婦人決定與熊本典道廝守下半輩子。婦人的長子上網意外查到家裡的大叔原來是袴田嚴案的一審法官,兩人經過長談,對方鼓勵熊本典道,並成功與袴田嚴律師聯繫上,雙方展開合作為袴田嚴翻案而努力。

2007年熊本典道公開表示,自己從一開始就認為袴田嚴無罪,但遭到合議庭另外兩位法官的否決,他把深藏心中40年的「秘密」公諸於世,成為當年日本最轟動的司法新聞。

在味噌桶發現的「5件血衣」成為全案關鍵

袴田嚴案不僅是日本國內的焦點,也受到國際各方關注。此案最大爭論點在於案發一年兩個月後才在味噌桶發現「5件血衣」,上面殘留的「血跡」及是否真的是嫌犯犯案時所穿?將成為定罪關鍵。2024年5月22日,檢方在再審最終庭審上強調,雖然衣服浸泡在味噌中一年多,仍可能留有血跡,主張血衣就是袴田巖作案時所穿的衣服,對他再次求處死刑。辯方律師則表示,浸泡在味噌中超過一年的衣服,上面的血跡不會是紅色,認為「5件血衣」是被捏造的證據,主張無罪。

民眾大排長龍就是為了進靜岡地院旁聽再審結果。圖片來源:AP / 達志影像

2024年9月26日,靜岡地方法院宣布再審結果,由於袴田巖經過多年關押,罹患精神疾病,法院特准他可以不用出席,由姊姊秀子作為代表。下午2時(日本時間)法院當庭宣布,因橋本藤雄一家四口血案被判死刑的袴田巖「無罪」,當年審訊筆錄明顯是刑求逼供,且最關鍵的「5件血衣」,也被認定是檢察機關捏造的證據!姊姊秀子步出法庭後激動表示:「當聽到審判長說『無罪釋放』時,我無法停止哭泣,因為我非常感動,非常高興。」

本案上訴期限為10月10日,檢察總長畝本直美10月8日表示,無法接受法院判決結果,也不認「檢方捏造證據」的指控,但為維護司法穩定,決定放棄上訴,「此案被告長時間處於法律地位不穩定的情況,對此感到抱歉」。靜岡地方檢察廳於10月9日辦理放棄上訴的手續,這也代表袴田嚴的無罪判決定讞。靜岡縣警察本部也對袴田嚴表達歉意,「最後未能查明犯人是誰,我們感到非常遺憾與惋惜」。

日本朝日新聞則在10月8日刊登致歉文章,稱當時報導內容明顯欠缺人權意識,「我們感到無比慚愧。對袴田巖及其家人和相關人士由衷致歉」,一度淪為死囚的袴田巖無罪定讞,「讓我們深切地感受到可能讓無辜的人被判死刑的嚴重性」。

如今被釋放的袴田嚴喜歡散步,但前年起他的身體狀況變差,已無法行走太久。聲援袴田巖的民眾,今年3月齊聚為他88歲生日慶生,收到衣服禮物的袴田嚴滿足表示,以後每天都會穿著它。

獲釋後的袴田巖最喜歡散步,2023年3月他在靜岡街頭比YA拍照。圖片來源:讀賣新聞 / AP / 達志影像

袴田嚴案大事紀

1966年6月30日 30歲的袴田巖涉嫌殺害橋本藤雄一家四口遭逮捕

1966年11月15日 首度開庭審理,袴田巖當庭推翻供詞,否認犯案

1968年9月11日 靜岡地院宣告袴田巖一審判死

1980年12月12日 袴田巖死刑定讞

1981年4月20日 律師聲請再審

1994年8月 靜岡地方法院駁回再審之聲請,律師提出抗告

2004年8月-9月 東京高等法院駁回抗告,律師向最高裁判所提出特別抗告

2008年3月-4月 最高裁判所駁回特別抗告,律師向靜岡地方法院第二次聲請再審

2014年3月27日 靜岡地方法院宣布重啟再審,考量袴田巖身體狀況,將他當庭釋放

2014年3月28日 橋本藤雄長女橋本昌子(67歲)離世

2018年6月11日 東京高等法院撤銷啟動再審的決定,辯方隨後上訴

2020年12月22日 最高法院將此案發回高等法院

2023年3月13日 東京高等法院維持靜岡地方法院2014年啟動再審的決定

2023年10月27日起 靜岡地方法院共進行15次開庭審理

2024年5月22日 歷時7個月的再審結束,檢方求處死刑,辯方堅稱無罪

2024年9月26日 宣判再審結果,法官認定無罪

2024年10月9日 靜岡地方檢察廳放棄上訴,袴田嚴無罪判決定讞

留言 499
  • wei-yeh
    很慘,但我還是反對廢死。 內文都說到科技進步了,還有多少機會誤判? 拿這種個案出來說嘴就是以偏概全。 死刑犯的人權是人權,死掉的被害人就沒人權。
    09月21日02:36
  • YU-SHENG(渝升)
    這是警察怠墮跟栽贓的冤案 跟已經證據確定的死刑犯完全不同 別拿懶叫比雞腿來合理廢死好嗎? 笑死人了
    09月21日02:42
  • 酸痛哥
    冤案要檢討的是警察檢察官法官,而不是死刑!不要本末倒置!
    09月21日03:04
  • Ted Wu
    又要帶廢死風向了
    09月21日03:01
  • 蔣金
    廢死就是殺人甭償命ㄌㄟ。
    09月21日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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