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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三生割頸案「乾哥乾妹」遭批獲輕判 判決理由曝光「已漸能覺察反省」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7小時前 • 發布於 7小時前
新北國三生遭割頸死亡,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今判15歲郭男9年徒刑、15歲林女8年徒刑。

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今天(30日)對國三男學生割頸命案作出一審判決,15歲郭姓乾哥因殺人罪被判9年徒刑,惹事的15歲林姓乾妹則被判8年徒刑。然而此判決引發外界質疑,認為對於此嚴重暴行的刑期過輕。判決理由指出,兩人屬於未成年,因此適用減刑條例,而且在審理期間「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過錯及不當言行」全案可上訴。

判決理由指出,「乾哥乾妹」因誤認暴力可以解決糾紛,在校園內犯下這起嚴重危害安全的事件,導致被害人失去寶貴的生命,被害人雙親也因此遭受極大的痛苦。檢察官和被害人家屬皆請求從重量刑。然而,法院考量到兩人的家庭背景、教育程度以及犯罪動機,認為符合《刑法》第18條的減刑規定,並指出兩人在羈押少年觀護所期間經過反省和諮商「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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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判決結果引起受害家屬強烈不滿,認為司法系統對加害者過於寬容。他們質疑司法是否認為人命如此廉價,男學生父母認為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應該要保護的是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難道兇手犯的錯,就要由乖巧懂事的孩子來承擔嗎?楊姓學生父親在視訊談話中怒喊一定會上訴,心痛說「台灣法律已死!殺人判得比貪汙輕,殺人只判8年、9年,台灣法律可笑!人命比貪汙還不值錢嗎?法官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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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73
  • 李菲特
    法官包庇縱容,被害人慘遭法官再次屠戮!
    7小時前
  • 小莊
    台灣不愧是鬼島 沒救了
    7小時前
  • 劉亦飛
    早就知道會有這種判決台灣的法律是保護犯罪的。有一天那些恐龍被人屠龍了。才會知道自己那些北七判決是多麼的錯誤
    7小時前
  • 阿文
    真不知法官那隻眼睛看到二人的反省,還是你是他們的蛔蟲。你都没看到那個同學是因為什麼事而死的嗎?
    7小時前
  • Shyan
    該反省的是法官,可憐的鬼島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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