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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行賄遭羈押禁見 北院:朱亞虎坦承犯行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8小時前
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被控於京華城案涉嫌行、收賄,被北檢聲押禁見。北院28日晚間召開羈押庭,裁定朱亞虎羈押禁見。圖為朱亞虎29日凌晨準備步行上警備車。 中央社記者謝佳璋攝 113年9月29日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前鼎越董事長朱亞虎涉嫌於京華城案行賄公務員,遭北檢聲請羈押禁見。裁定指出,朱亞虎坦承檢方指控犯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有逃亡、勾串之虞,昨天深夜裁定羈押禁見。

另外,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被控於京華城案涉嫌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刑法背信罪,遭北檢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李文宗否認檢方指控犯行,但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昨天深夜裁定李文宗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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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廉持續偵辦京華城案,27日兵分多路搜索,以被告身分約談包括前鼎越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左)等人。 中央社記者謝佳璋攝 113年9月27日

根據北院裁定,朱亞虎經訊問後,坦承聲請書所指犯行,且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嫌疑重大。

北院指出,朱亞虎大多數家人均居住於國外且於國外置產,足認朱亞虎有潛逃國外規避罪責的強烈動機,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而朱亞虎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間的具體犯罪事實,尚有諸多疑點有待檢察官進一步調查釐清。犯罪事實真相查明前,朱亞虎為減輕罪責,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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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及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左),被控於京華城案涉嫌行、收賄,被北檢聲押禁見。北院28日晚間召開羈押庭,裁定朱亞虎及李文宗羈押禁見。圖左為李文宗。 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13年9月29日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為調查相關資金流向,27日再度指揮廉政署兵分29路搜索,並約談朱亞虎、李文宗等10名被告及6名證人到案,證人包括曾經擔任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隨扈的台北市大安警分局組長陳文鐘、柯文哲前秘書黃心緗、黃婕穎等人。

檢察官複訊後,昨天凌晨依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收賄罪聲押朱亞虎、李文宗,並諭令同案被告京華城公司監察人張志澄250萬元交保、威京集團總管理處法務經理陳俊源150萬元交保。

此外,同案被告前電視主播、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前秘書長童中白、前京華租賃公司負責人洪秀鳳、監察人范雅琪、陳秀桃、劉芷安、財務人員黃淑雯及證人均獲請回。(編輯:蕭博文)11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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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66
  • 阿D
    1500到底查到了沒,是湯姆熊幣嗎
    6小時前
  • Lin
    演到哪了?
    6小時前
  • Jason
    貪污都給我捉起來
    6小時前
  • 信 華
    民進黨中央社急了~ 趕快再用柯案來蓋過超思案 嘻嘻
    6小時前
  • 方松旭
    終於有人接下角色,接著只要熟讀劇本,配合導演要求賣力演出。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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