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駕駛小貨車撞館長健身房 台中男被判5年8個月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10月11日06:00 • 發布於 10月11日06:00
網紅「館長」的健身房成吉思汗台中館,6月遭人開車衝撞大門,林姓嫌犯一審被判刑5年8個月。(圖:館長臉書)

今年6月晚間,一名林姓男子,在行經由網紅「館長」所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房台中館時,駕駛小貨車載著友人衝撞健身房大門,所幸無人傷亡。林姓男子在審理時,向法官表示自己沒有殺人的意圖,但法官不採信,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林男5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

林姓男子過去曾到「館長」陳之漢的成吉思汗健身房台中館應徵教練遭拒,因此懷恨在心,在6月12日晚間,載著許姓友人,駕駛小貨車衝撞健身房大門,法官審理時,林姓男子表示,當時有先注意沒有人,才開車撞下去,其辯護人也稱林姓男子不會因沒有應徵成功就產生殺人動機。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不過法官認為犯案時間是健身房的尖峰時段,且在衝撞時未查看是否有民眾出入,同時也無任避免撞擊人員的示警行為,直到貨車衝進健身房才停止,認定他殺人未遂犯行成立,判刑5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1
  • 彭金土
    又沒强姦放火殺人怎麼判這麼重
    10月11日14:03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