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烏日番仔園溝圳長年遭金屬加工油品業者濫倒含有強酸的廢切削油,檢警查獲二名偷排的司機,向上追出多家業者回收廢油過濾、轉賣,無法再利用者則深夜偷排,不法所得破一億元,台中地院依廢棄物清理法判曾姓、陳姓油品業者一年八月、一年六月,可上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經查四十五歲曾姓男子與四十二歲張姓妻子共同經營唯勝科貿、萬迪福公司,並與陳姓男子負責的銓輝油品,三家公司都以販售切削油、潤滑油,但均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執照。
檢方指出,三家公司為增加生意、節省成本,向客戶免費回收使用過混合水、油的廢切削水,另以及每桶八百元回收廢油。曾男、張女一0七年起指示邱姓女會計、張姓倉管員,將從客戶端回收的廢油添加基礎油混合,再賣給國內廠商或出口至印尼,無法再利用的廢切削水就找司機亂倒溝渠。
檢方查出,陳男另外收廢切削水、廢油後過濾,轉手就以每桶二千八百元至三千五百元賣出,且三家公司找環保公司抽取大量廢切削水,趁晚上跑到烏日區番仔園圳,利用軟管銜接車槽,將大量廢切削水亂排至溝圳。檢警去年五月搜索後,第一時間將曾男、陳男等四人聲押獲准。
曾男在偵訊時表示,從客戶端載回的廢切削液、廢油「到目前為止還沒委託合法的清運業者」;陳男也說,公司無清除處理執照卻向客戶收廢油,用馬達裝濾網慢慢抽,將過濾的油再賣出;另環保局採樣發現,廢切削水混合物PH值小於二,等同強酸,還有超標的銅、鉻、鉛等有害物。
經統計,曾男將回收油出口至印尼短短五年多就賺進八千五百九十八萬元,規避清除費三十七萬元,陳男連同規避清除費用也近二百萬元,檢方偵結依廢棄物清理法等起訴七人。
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判曾男一年八月、陳男一年六月;其餘張女、張姓倉管員、邱姓女業務,以及林姓、施姓司機等五人,依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各判一年一月至一年五月不等,均獲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