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四維路吉祥公園,昨晚發生老人拿保溫杯內不明液體潑灑小孩,孩子回家之後覺得皮膚發癢,向媽媽告狀。警方已鎖定老人身分,將通知到案說明,並依社維法移送簡易法庭裁處。
據了解,12歲男童昨晚9時許和朋友在吉祥公園騎單車,遭1名穿著紅色鞋的老人喝斥:「這裡不能騎車!」並開啟手上的保溫杯,向孩子們潑灑溫熱不明液體驅趕,隨後步行離去。
男童回家之後向媽媽告狀,媽媽即在臉書社團貼文警告,林口警分局員警看到貼文主動聯繫、通知家長到派出所製作筆錄,並調閱監視器鎖定77歲簡姓老翁。家長認為孩子沒有受傷、不願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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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將循線通知簡姓老翁到案說明,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第91條「污濕他人之身體、衣著或物品」,移請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罰,可處15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