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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人拒讓國民法官審 法院同意:媒體會大幅報導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台中詹姓男子酒駕撞死劉姓婦人,他被起訴後主張已認罪、賠230萬元和解拒讓國民法官審理,台中地院認為,被害家屬也同意不行國民參審,並以該新制剛上路媒體大幅報導會影響被害人心靈為由,裁定轉軌後由一般庭依酒駕致死判詹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詹男2023年9月3日在車上喝了含有酒精的威士比仍上路要回新社區住處,除酒駕還超速以時速60公里行駛,突然發現前方穿越馬路的黃姓婦人時已經反應不及,詹就直接撞上釀劉全身多處骨折,送醫仍重傷慘死。

警方獲報到場,經呼氣酒測發現詹男高達每公升0.81毫克,依酒駕致死罪嫌送辦,檢方依法起訴,因詹符合故意行為致人於死,原應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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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詹聲請不行國民參審程序,主張自坦承犯行、已和劉家人和解獲原諒也同意給他緩刑;劉婦家人也說,已收到詹男賠償全部金額,雙方和解,同意改通常程序審理,檢察官也無意見。

中院斟酌,全案僅剩量刑尚有爭論,行國民參審的必要性、公益程度已降低,若仍行國民參審,可能因新制剛上路「在媒體高度關注大幅報導下,嚴重影響被害家屬受創心靈重建」,認為本件如行國民參審顯不適當,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中院轉軌由一般庭審理後,審酌詹均坦承,且劉婦也貿然穿越道路遭撞,本身是肇事次因,而詹犯後立即報案自首,依法減刑,也考量他已賠償家屬230萬元和解,依酒駕致死罪判他2年,緩刑5年,向公益團體提供120小時勞務、參加法治教育3場,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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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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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9
  • 小江
    酒駕撞死人只要賠230萬就能換取緩刑不用關?! 真他媽的鬼島法官
    16小時前
  • Yu Chou
    法院的權限真大 該被公審亂石砸死的罪犯 竟然可以保護成這樣
    16小時前
  • 張允平
    主要是國民法官不會給緩刑😂
    16小時前
  • 康德
    哈!司改八年唯一的 國民法官 原來就是個擺設 騙選票用的 還只騙到四成!
    16小時前
  • Jimmy X
    那我們一樣讓他被大幅報導就好了
    1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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