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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積欠10年8個月管理費34萬 遭強制執行得還62萬

EBC 東森新聞
發布於 01月16日12:48

新北市蘆洲一處社區,有住戶積欠10年8個月管理費,管委會提告後勝訴,法官裁定,住戶除了原本管理費27萬之外,10年的利息費34萬元,總共62萬要住戶繳清,管委會出面表示,不繳管理費已經影響社區運作,而我們實際聯絡住戶,按了門鈴無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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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蘆洲一處社區,有住戶欠了10年管理費沒有繳,金額含利息60幾萬,因此跟管委會對簿公堂,社區大廳,欠款的住戶信箱內被塞了好幾張催繳通知單,其他住戶看了都直搖頭,認為這太不公平。積欠管理費住戶鄰居:「房子是他(住戶)媽媽的,她(屋主)兒子住在這邊,媽媽都在日本都不回來。」

會這麼無奈就是住戶積欠了128個月管理費,偏偏屋主不在家,房子是兒子在住,以他們家來看,每個月應該繳2000多塊,這管理費一拖就是10年,管委會受不了提告,法官裁定,以年息20%還有16%去算,積欠的管理費總共27萬,而利息更高是34萬,總共62萬都得由住戶乖乖繳。

當事社區管委會委員侯先生:「他從(知道)法院有執行之後,他可能稍微有點警示作用才有開始在繳(管理費),可是之前的費用他還是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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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住戶繳錢了,但都只繳當月份,就連去年12月底,法官來到家中強制執行,住戶也不開門,管委員還懷疑他找里長來關心。

當事社區管委會委員侯先生:「他(里長)就挑晚上比較沒有人的時間,那他是說第一點,他質疑我們(管委會)為什麼有權利,訴諸法律去請法院(強制)執行,他也會因為這個原因,他沒有到明講,他給我的對話,感受到我要你們撤告。」

對此《EBC東森新聞網》實際聯絡里長,他相當低調,強調只是居中協調,沒有偏袒任何一方,而當事欠款住戶,按門鈴無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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