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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兇!前JKF女郎揮拳襲警嗆「社會低層」 遭判拘役30日

CTWANT
更新於 04月06日03:38 • 發布於 04月06日03:36 • 陳孟萱
前JKF女郎在KTV鬧事,員警到場她怒嗆「社會低層」遭壓制逮捕,法官判30天拘役。(圖/翻攝當事人IG)

26歲擁有傲人F奶的前JKF女郎林女,去年12月30日在台北市信義區KTV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但林女不但拒絕出示證件、揮拳還怒嗆員警「社會低層」,當場遭壓制逮捕,訊後被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台北地院日前判林女拘役30日。

警方表示,去年12月30日凌晨3時許獲報,某KTV發生一起衝突。員警到場了解,林女與友人前往KTV歡唱,因細故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當員警依規定抄錄資料,但林女不願配合出示證件,還以右手攻擊張姓警員,並怒嗆「你警察頂多五萬塊吧?社會低層!」、「你告我妨害名譽阿!社會低層!」、「You fucking some of the bitch!」、「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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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場壓制林女帶返所,訊後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法官認為,林女行為足以貶損公務員執行公權力之形象,遂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林女為前JKF女郎,擁有超兇F罩杯,IG上8.8萬人追蹤,曾跟網紅薔薔及其父親鬧官司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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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48
  • Lance C.N
    被高社經地位回收也藏不住的底層之氣
    04月07日04:22
  • Peter Chen
    完全沒有任何貢獻和存在意義的社會低能
    04月07日03:57
  • 蕭名閎
    JKf不是妓女標籤嗎?
    04月07日03:53
  • Jason Chen
    好醜
    04月07日03:31
  • Orange
    112年07月17日 案由:傷害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411 號刑事判決 是 113年02月06日 案由:妨害自由等 臺灣高等法院 112 年度上易字第 1724 號刑事判決 是 113年03月11日 案由:妨害公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簡字第 204 號刑事判決 有這麼多前科 每次都被告的敗類才是社會底層好嗎 還長得那麼醜 那樣也能賣? 誰那麼不挑啊 XDD
    04月07日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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