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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鐘搶銀樓12公斤黃金 阿公級3煞重判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10月15日07:47 • 發布於 2021年10月15日07:47
三重銀樓搶案主嫌彭榮華。(資料照,記者吳仁捷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今年3月,新北市三重區金足成銀樓遭搶走約325台兩(約12.1875公斤)的黃金,專案小組兩天火速逮捕63歲主嫌彭榮華、70歲昔日黨羽珠寶大盜陳清課、50歲男子王雷;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結夥3人以上強盜罪,判處彭榮華8年2月徒刑、王雷7年10月,陳清課因還被查獲持有改造手槍等物,判刑11年2月最重,可上訴。

檢警調查,彭榮華因缺錢花用,向陳清課提議強盜銀樓,陳清課再勸誘王雷參與,3人鎖定金足成銀樓後,觀察蕭姓老闆作息,並至銀樓埋伏,待老闆上班時伺機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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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今年3月18日上午9時45分許,3人分別戴上安全帽、鴨舌帽、口罩等遮掩,彭榮華則持辣椒水向蕭男噴灑,並拳腳相向,強行取走銀樓內門鑰匙後,把對方押進廚房以膠帶及電線等物綑綁;陳清課及王雷則迅速在銀樓內搜刮財物,取走金飾約325台兩(約合12.1875公斤)等物後逃逸。

3人分別在新北市永和、樹林及花蓮被逮,陳清課還被發現攜帶改造手槍及子彈;此外,檢警共查獲5.625公斤金飾等物,金飾已發還被害者,但仍有6.5625公斤金飾下落不明,合議庭則認為,剩餘的黃金應該都是陳清課拿走,將依法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合議庭認為,彭嫌等3人所為,除導致被害者嚴重財物損失及相當皮肉傷外,亦飽受驚嚇,損害非輕,均應予相當程度非難,且3人均已年過半百,陳清課更曾因強盜入監服刑,卻未能珍惜所餘時間復歸社會,加上他們都未能與被害者和解或彌補被害者所受損害,因此判處上述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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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銀樓搶案嫌犯之一陳清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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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福哥
    綠色執政 就是不一樣! 一場大火 死了46條人命, 媒體一片祥和… 高雄真暖
    2021年10月15日09:19
  • 林育新
    3人行搶會造成被害人多有少陰影,垃圾人才判這樣?
    2021年10月15日18:14
  • 兩千萬
    2021年10月15日10:28
  • 阿富
    要搶也規劃好對吧?什麼都沒拿到就被抓,智障
    2021年10月15日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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