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某國中二年級葉姓女學生,疑似與同班何姓女同學有過節,3度將硼砂加入何女水壺中,導致她經常身體不適、暈眩,暴瘦8公斤。如今葉女犯案動機曝光,竟是因為有一位同學不理她,她懷疑是何女搶她朋友,因此埋下心結。
硼砂會在人體中形成硼酸,可能引起嘔吐腹瀉、甚至休克死亡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何姓女學生的母親表示,去年9月間,葉姓女同學故意將她女兒的鉛筆盒推落地上,其他同學目擊後告知導師,導師當日即在聯絡簿上指正葉女。然而,葉女不僅沒有反省,還認為老師偏袒何女,因此與朋友在網路群組上討論要購買硼砂加水稀釋,再趁何女不注意時加入她的水壺。從去年9月至12月間,至少下毒了3次。
何母表示,直到去年12月底,其中一位女同學遭葉女退群,認為事態嚴重,才向何女坦白,並報請學校處理。當時葉女在群組內寫的訊息也一一曝光:「積少成多」、「死好」、「吃一個月一定會有問題」、「可以去參加他的喪禮」等,何母氣憤地說,葉女行徑實在非常可惡!
嘉義地院:現有證據不符殺人未遂的要件、進行保護處分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何母談到,女兒從小就體弱多病,去年9月下旬起,放學後總是全身不舒服、食慾不振、臉色蒼白,前往醫院也找不出原因,當時還以為女兒故意拒學,沒想到女兒是在不知情之下喝了有毒的硼砂水。如今她體重掉了8公斤,還不時會有暈眩、腸胃炎等症狀,身體變得更差,每個月都要到醫院報到。
經校方調查屬實,原本希望居中調解,同時輔導葉女轉學,然而,何母認為葉女犯後態度不佳,並沒有誠心認錯、悔改道歉,因此報警處理,警方訊問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函送嘉義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嘉義地方法院10日開庭時指出,經法官調查,認為依現有證據並不足以認定少年的行為已符合殺人未遂的要件,但她的行為確實不當,因此將進行保護處分。另外,和解部分則是尊重雙方當事人提出的金額,此件雖然和解不成,日後被害人仍可對加害人求償。
智 台灣司法有夠智障 ,這點我可以確認
2021年03月12日07:06
chen 就是殺人,毒害他人。
2021年03月12日07:05
玄兒兒 以後建議下毒都要用硼砂
無殺人犯意
毒死是你本身有病
2021年03月12日07:06
C 法官這樣判是鼓吹的意思嗎?以後大家都用硼砂就對了!?
2021年03月12日07:08
不論什麼動機,她都該死,家長抓進去關。
2021年03月12日07:06
顯示全部